煙臺市蓬萊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煙臺市蓬萊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煙臺市蓬萊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是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蓬萊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蓬萊區登州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海洋和漁業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研究提出全區海洋和漁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海洋和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進海洋經濟建設重大項目,督促落實海洋強區建設規劃。
二、負責協調海洋事務,擬訂全區海洋產業發展、產業布局和海洋資源高效利用規劃。協助相關部門擬訂全區海洋新興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海洋新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海洋重大項目實施。負責全區海洋和漁業經濟運行綜合監測、調查評估、統計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組織實施上級擬訂的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政策和技術規範,監督管理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組織開展海域和海島監視監測和評估。承擔用海、用島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海域、海島、海岸線修復工程。負責全區海洋防災工作,按照要求參與較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負責全區漁業監督管理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漁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負責漁業養殖、增殖、捕撈和苗種管理工作;指導漁業水域保護與管理;指導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動植物防疫工作。承擔漁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五、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無公害水產品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開展海洋與漁業科技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海洋與漁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指導系統內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海洋和漁業基礎與綜合調查;組織實施海洋和漁業重大科技工程、項目以及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指導漁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對外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按照規定承擔雙多邊對外交流合作和有關國際海洋公約、條約以及協定履約工作,監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負責全區遠洋漁業開發與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海洋與漁業涉外事件。開展相關海洋權益維護工作,按照要求參與資源勘探開發爭議、島嶼爭端、海域劃界談判與磋商有關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海洋漁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海洋監察、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休漁禁漁、漁船檢驗等制度;管理漁業無線電通信;負責全區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管理全區海洋監察和漁業執法隊伍。組織、指導漁業互保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漁業安全生產。
九、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蓬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經略海洋的決策部署,加強戰略謀劃和統籌協調,加強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加快海洋經濟建設。

內設機構

項目管理科(掛招商科牌子)
漁業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海域和海島管理科(掛海洋預警監測科牌子)
海洋發展科(掛區委海洋辦秘書科牌子)
財務審計科
黨建辦公室
人事科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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