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法院

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法院

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5月,前身是蓬萊縣人民法院,法院位於煙臺市蓬萊區市府路3號。全院共有在編幹警120人,其中員額法官37人;基層法庭3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法院
  • 成立時間:1950年05月01日
  • 辦公地址:煙臺市蓬萊區市府路3號 
  • 聯繫電話:0535-5617615
  • 院長姓名:馬貞增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一)審判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在職權範圍內受理和受理的自訴和公訴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三)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四)行使審判監督職能。
(五)研究、徵集對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六)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七)協調、管理、監督民眾陪審員和調解員的各項工作。
(八)承辦其他應由基層法院負責的工作。

機構設定

政治部、監察科、審管辦、綜合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法警大隊、執行局、登州法庭、北溝法庭、大辛店法庭、長島法庭。

法院建設

蓬萊法院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紮實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圍繞建設經濟文化強市總目標,全面做好審執工作,大力加強自身建設,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保障人權、推進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
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在新形勢下,蓬萊市人民法院將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努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新局面。

所獲榮譽

蓬萊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2次,個人二等功3人次,集體三等功3次,個人三等功8人次;榮獲“全省法院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先進個人”、“全市法院先進人民法庭”、“全市政法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先進基層單位”、“蓬萊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部門”等稱號。

地理位置

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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