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

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

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是煙臺市芝罘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芝罘區機場路40號-4
  • 所屬部門: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兆傑(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組織起草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街道(園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統一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調查評估。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監管行業領域內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區級其他行業領域和街道、園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負責消防工作,指導街道(園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按許可權負責監督管理駐區中央、省管和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六)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九)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轉辦、市區領導批辦督查、局機關行政運行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牽頭組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建設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會工作。
聯繫市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對口市局應急指揮中心、新聞宣傳和信息化科、機關黨委規定的部分工作。
綜合協調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協會工作。承擔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程的監督實施,指導街道(園區)、社區(居民區)、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聯繫市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火災防治管理科。
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起草全區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街道(園區)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和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全區許可權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聯繫市局法規和調查統計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宣傳科(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團群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面向公眾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
聯繫市局機關黨委、新聞宣傳和信息化科。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統一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較大海洋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聯繫市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防汛抗旱和地震災害救援科。
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參與相關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工作。建立較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建立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擬定綜合防災減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街道(園區)防災減災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聯繫市局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科。對口新聞宣傳和信息化科的專家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暫以編辦規定的職責。
聯繫市安監支隊。
區應急救援保障服務中心(掛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軍隊參與救援工作。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牽頭擬訂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行業領域內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區級其他行業領域和街道(園區)、區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較大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我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聯繫市局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對口市局規劃財務科、新聞宣傳和信息化科規定的部分工作。

現任領導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李振宇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一級主任科員:陳大偉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鄭偉康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曹廣志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劉國曉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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