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粉冷壓制型焦

《焦粉冷壓制型焦》是2020年09月0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粉冷壓制型焦
  • 外文名:Cold briquetting formed coke from coke breeze
  • 標準編號:T/SXCIA 0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9月0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路廣軍、李紅玉、樊飆、智紅梅、賈陽傑、崔悅 、楊鳳玲、程芳琴、馬旭艷、?秦小艷 、?田小鵬 、?趙欽強、鄭智峰、??趙建斌 、?崔村麗。

起草單位

山西大學、山西省工業標準化研究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焦粉冷壓制型焦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識、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的焦粉冷壓制型焦產品。

技術內容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焦粉冷壓制型焦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識、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的焦粉冷壓制型焦產品。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13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 216 煤中磷的測定方法
GB/T 483 煤炭分析試驗方法一般規定
GB/T 2001 焦炭工業分析測定方法
GB/T 2286 焦炭全硫含量的測定方法
GB/T 3058 煤中砷的測定方法
GB/T 3558 煤中氯的測定方法
GB/T 3715 煤質及煤質分析有關術語
GB/T 4633 煤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 9977 焦化產品術語
GB/T 16659 煤中汞的測定方法
GB/T 25209 商品煤標識
GB/T 31356 商品煤質量評價與控制技術指南
GB/T35069 焦炭 磷含量的測定 還原磷鉬酸鹽分光光度法
GB 34170 商品煤質量 民用型煤
MT/T 1商品煤含矸率和限下率的測定方法
MT/T 748 工業型煤冷壓強度測定方法
MT/T 749 工業型煤浸水強度和浸水復乾強度的測定方法
MT/T915工業型煤樣品採取方法
MT/T916工業型煤樣品製備方法
SN/T 3511 礦物中汞的測定 固體進樣直接測汞法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GB/T 3715、GB/T 9977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焦粉冷壓制型焦
以焦粉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例的複合粘結劑,充分攪拌潤濕,並採用冷壓工藝製成的型焦。
3.2 冷壓強度
型焦於環境溫度下在壓力試驗機上,以規定的均勻位移速度單向施力至開裂時的抗裂強度。
3.3 熱強度
型焦在受熱後的抗壓強度稱為熱強度,即型焦在高溫作用下保持原來塊度的性質。
3.4 浸水強度
型焦在室溫的水中浸泡規定時間後在壓力試驗機上,以規定的均勻位移速度單向施力至開裂時的抗裂強度。
3.5 落下強度
抗破碎能力的量度。以一定量的型焦樣品,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方法,從一定的高度自由落下後大於13mm的型焦塊質量占原試驗型焦質量的百分數表示。
3.6 限下率
篩上產品中小於規定粒度下限部分的質量分數。
4 要求
4.1 外觀質量
淡黑色或深灰色固體,形態完整,不能有明顯的破損。
4.2 技術指標
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技術指標
項目 符號 單位 指標 試驗方法
全水分 Mt % ≤4.0 GB/T 2001
乾燥基灰分 Ad % ≤16.00 GB/T 2001
乾燥無灰基揮發分 Vdaf % ≤3.0 GB/T 2001
乾燥基固定碳 FCd % ≥78.0 GB/T 2001
乾燥基高位發熱量 Qgr,d MJ/kg ≥24.00 GB/T 213
乾燥基全硫 St,d % ≤1.00 GB/T 2286
冷壓強度(乾型焦) SCC N/個 ≥490 MT/T 748
落下強度(乾型焦) DS % ≥84 見附錄A
熱強度 BTS N/個 ≥300 見5.8
浸水強度 SSC N/個 ≥150 MT/T 749
磷含量 Pd % ≤0.080 GB/T 216或 GB/T35069
氯含量 Cld % ≤0.150 GB/T 3558
砷含量 Asd μg/g ≤18 GB/T3058
汞含量 Hgd μg/g ≤0.250 GB/T16659或SN/T3511
氟含量 Fd μg/g ≤200 GB/T4633
25mm孔徑限下率 b % ≤15.00 MT/T1
註:乾型焦是指達到空氣乾燥狀態的試樣。
4.3 輔料
型焦加工過程中的各種輔料、添加劑應無毒、無害、無異味。在型焦使用過程中不產生二次污染。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質量
在自然光下,目測。
5.2 全水分的測定
按GB/T 2001的規定執行。
5.3 水分、灰分、揮發分的測定及固定碳的計算
按GB/T 2001的規定執行。
5.4 發熱量的測定
按GB/T 213的規定執行。
5.5 全硫的測定
按GB/T 2286的規定執行。
5.6 冷壓強度的測定
按MT/T 748的規定執行。
5.7 落下強度的測定
按附錄A的規定執行。
5.8 熱強度的測定
將試樣放入帶蓋的瓷坩堝或鐵盒中。
預先使馬弗爐加熱到850℃,打開爐門,迅速將坩堝或鐵盒放入恆溫區,立即關上爐門並計時,準確加熱30min,鐵盒內的試樣需覆蓋粒度小於2mm的細沙。坩堝或鐵盒放入馬弗爐後,要求爐溫在8min內恢復到(850±10)℃,否則此次試驗作廢。
坩堝或鐵盒從馬弗爐取出後,需冷卻至室溫。
取出型焦在壓力試驗機上進行熱強度試驗,試驗方法同5.6。
5.9 浸水強度的測定
按MT/T 749的規定執行。
5.10 磷含量的測定
按GB/T216或 GB/T35069的規定執行。
5.11 氯含量的測定
按GB/T3558 的規定執行。
5.12 砷含量的測定
按GB/T3058 的規定執行。
5.13 汞含量的測定
按GB/T16659 或SN/T3511的規定執行。
5.14 氟含量的測定
按GB/T4633 的規定執行。
5.15 限下率的測定
按MT/T 1 的規定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出廠檢驗
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企業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定的出廠檢驗項目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報告。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乾燥基灰分、乾燥無灰基揮發分、乾燥基高位發熱量、乾燥基全硫。
表2 檢驗項目表
項目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乾燥基灰分 △ △
乾燥無灰基揮發分 △ △
乾燥基高位發熱量 △ △
乾燥基全硫 △ △
全水分  △
乾燥基固定碳  △
冷壓強度(乾型焦)  △
落下強度(乾型焦)  △
熱強度  △
浸水強度  △
磷含量(Pd)  △
氯含量(Cld)  △
砷含量(Asd)  △
汞含量(Hgd)  △
氟含量(Fd)  △
25mm孔徑限下率  △
註:△表示需要檢測的項目。
6.2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的定型鑑定;
(b)正式生產時,原料、工藝及設備發生變化或更改關鍵工藝時;
(c)產品長期停產,恢復生產時;
(d)正常生產時,每半年應進行一次;
(e)市場監督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的全部項目,應符合表2的要求。
6.3 抽樣規則
6.3.1 組批
產品按同一次投料、同一生產線、同一生產日期或200t為一批。
6.3.2 抽樣與製備
從型焦庫房或集中存放地按MT/T915抽取樣品,制樣按MT/T916的規定執行。
6.4 判定規則
型焦質量按表1的規定進行判定,其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結果均符合要求時,則判定該批產品合格。
7 標識、包裝、運輸、貯存
7.1 標識
產品應有標識,標識應採用防水、防腐蝕、不易破損的材質製作,易於長期保存。
標識應符合GB/T25209的規定,不應標註與產品信息無關的其他信息。
標識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產品名稱;
——執行標準號;
——生產者的名稱及地址;
——生產日期或批號;
——規格型號;
——淨質量,單位kg;
——企業投訴電話;
——主要質量指標;
——注意事項等。
7.2 包裝
根據運輸要求包裝。
7.3 運輸
可採用汽車運輸或鐵路運輸。運輸中應防雨雪、防碰撞。運輸過程中應採取有效防塵及防遺撒措施。
7.4 貯存
儲存場地應乾燥、平整並符合環保要求,有防雨、防水、防塵等措施。
A
A
附 錄 A
(規範性附錄)
落下強度的測定方法
A.1 方法概要
將型焦從2.0m高處自由落下到規定厚度的鋼板上,然後將落下的型焦中大於13mm的焦塊再次落下,共落下3次,以第3次落下後粒度大於13mm的型焦塊質量占原型焦試樣質量的百分數,表示型焦的落下強度。
A.2 儀器、設備
天平:感量1g。
圓孔篩:孔徑13mm。
試驗架:如圖A.1所示
鋼板厚度不小於15mm,長約1200mm,寬約900mm。四周擋板高度約200mm。標記桿可調。
1—鋼板;2—擋板;3—標記桿。
圖A.1 試驗架示意圖
A.3 樣品的採取和縮分
總樣的採取:按6.3.2的規定執行。
試樣的縮分
將採取的型焦試樣攤成長方形,劃分為兩排面積相等的小方塊,然後以交替取樣方式進行縮分,直至試樣質量約為6kg(如圖A.2所示)。試樣應為無裂紋,基本完整的型焦。數量不少於60個。
圖A.2 型焦縮分圖
A.4 測定步驟
A.4.1 試樣的抽取
將無裂紋、基本完整並達到空氣乾燥狀態的試樣攤平成長條形,再劃分成15個面積相等的小條塊,從每個條塊中取出一個型焦,共15個作為一次測定用。同樣再取15個型焦做另一次測定用。
A.4.2 測定
從15個型焦中隨機取出一組10個,稱其質量, 稱準至1g。
在試驗架2.0m高處,將型焦逐個自由落下到鋼板上,落下後篩出大於13mm的型焦塊,如此落下並篩分3次。稱量第3次篩分後粒度大於13mm的型焦塊質量,稱準至1g。
A.5 測定結果的計算
按式(A.1)計算型焦的落下強度:
(A.1)
式中:
DS——型焦的落下強度;
m1——試驗後粒度大於13mm的型焦塊質量,單位為克(g);
m ——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計算結果修約到小數點後兩位。以重複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修約到小數點後一位報出。
A.6 方法的精密度
兩次重複試驗結果的差值不超過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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