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千之

焦千之(?—1080),字伯強,北宋官員。原籍汝陰椒陂(今安徽阜南縣焦陂鎮),移居丹徒(今屬江蘇)。南宋建立後,焦氏想回到故里,卻沒有能力。焦千之自幼勤奮好學,為人厚道,樂於助貧。年輕時成為地方上博學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歐陽修知潁州,焦千之投其門下,因文章和經術精通而受到歐陽修的賞識,遂專意於經術。

基本介紹

  • 本名:焦千之
  • 字號:字伯強
  • 所處時代:宋朝
  • 出生地:汝陰椒陂
  • 出生時間:?
  • 去世時間:1080
焦千之像焦千之像
歐陽修知潁州時,呂公著為潁州通判。聘焦千之為家庭塾師,教其諸子。焦千之“為人嚴教方正”,呂諸子長進很快,後呂公著進京任御史中丞,盛情邀焦千之隨之同往。歐陽修寫《送焦千之秀才》一詩相贈,詩云:“焦生獨立士,勢利不可恐。誰言一身窮,自待九鼎重。有能揭之行,可謂仁者勇。呂侯相家子,德義勝華寵。”
焦千之雖德才兼備,卻仕途偃蹇。仁宗嘉祐六年(1061),召試舍人院,賜進士出身,為國子監直講。神宗熙寧初,由於歐陽修、趙概的關照,焦乾之才得以出知樂清縣。他蒞事精明,創學校以教邑人。神宗熙寧三年(1070),呂公著知潁州,極力推薦焦千之。焦千之被授予秘書省校理,遷殿中丞,知無錫州。八年(1075),移無錫縣,入為大理寺丞。焦千之官居高位,仍一身素潔,勤於政事,盡心盡力為地方辦了不少有益的事,受到民眾稱頌。
焦千之老年歸里,兩袖清風,竟無居所,幸得學生呂希純資助,才在潁州南城建房定居。所建居所,人稱“焦館。元豐三年”,焦千之終老於此(《蘇軾文集》卷六九《跋焦千之帖後》)。事見《京口耆舊傳》卷一。明正德《潁州志》載有《焦千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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