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焦作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地點:焦作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二)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擬訂和指導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及各種保障方案。
(三)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審批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和開發利用;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內容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擬訂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預案、計畫和各種保障方案,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協助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救災應急救援方案。
(六)制定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建設規劃和整組訓練計畫並督促落實。
(七)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
(八)參與組織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規劃,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經費和社會負擔經費。
(十)對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見。
(十一)組織開展戰時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防空防災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核准等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張玉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財務科。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保密、檔案、信息、電子政務、信訪、安全、督查督辦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徵求意見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審核人民防空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經費、社會負擔經費等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
(二)工程管理科(行政事項服務科)。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內容;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依法收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經費,依法徵收社會負擔經費;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平戰轉換措施落實;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套用;負責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整理和工程統計;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辦重大案件的審核、聽證及相應的行政處罰、行政賠償工作。
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審核受理材料,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協調相關科室及部門處理許可事項報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承辦對下列事項的許可審批: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項目審批;2.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3.大中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4.小型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5.拆除和移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審批;6.人防工程平時利用備案。
(三)指揮通信科。負責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和各種保障方案;指導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專業隊伍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練;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維護、戰備值勤、技術管理和各項保障工作;擬訂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種保障計畫;制定疏散地域、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計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參與組織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含單列紀檢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單列紀檢組長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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