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環保協會

焦作大學環保協會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的一個興趣性、民眾性、非贏利性的學生社團組織。環保協會作為團委、生化與環境工程系統一管理和指導下的學生社團組織,於2002年10月10日經焦作大學團委的批准,本協會受到焦作大學團委和學生會的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大學環保協會
  • 批准時間:2002年10月10日
  • 所在學校:焦作大學
  • 屬性:協會
協會簡介,協會宗旨,活動內容及形式,組織機構,協會經費來源,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焦作大學環保協會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的一個興趣性、民眾性、非贏利性的學生社團組織。
環保協會作為團委、生化與環境工程系統一管理和指導下的學生社團組織,於2002年10月10日經焦作大學團委的批准,本協會受到焦作大學團委和學生會的指導。

協會宗旨

通過宣傳環保思想,組織環保活動,增強廣大 有志青年環境保護的社堡采淋駝會責任感,喚起同學們的環境危機感,激發廣大同學學習環保知識的積極性,提高其環保意識,培養同學奉獻環保事業的理論和實踐能力,促進校園文明建設。

活動內容及形式

利用廣播、海報、櫥窗等手段宣傳和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同學們的環保知識水平,增強環境保護的意識。
利用課餘時間組織參與性環保活動,讓同學們以實際行動, 為環保事業及校園文明建設作貢獻。
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經驗仔兆鍵茅豐富的會員、老師,進行知識講座。
不定期針對社會環保熱點在校內開展大型專題環保宣傳,讓師生們能夠及時了解環保動態,調動師生的環保熱情,強化環保意識。
及時收集環保信息,與其他環保社團、機構積極合作,共同努力,為社會的環保事業添磚加瓦。

組織機構

協會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運行機構是理事會所屬的秘書處、宣傳部和外試趨遙聯部。
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若干名理事組成。
理事會的職責是:
1、負責協會大政方針的制定;
2、負責協會的對外形象及內部管理;
3、負責大型主題活動的組織以及日常工作的領導;
4、負責協會經費的管理;
5、審議協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6、協調協會各部門關係,協助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協會的活動負責。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理事會的決策及協會活動的開展由各部門配合或分別完成。
一秘書處: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負責協會資料以及會員檔案的管理;負責協會資金的管理,保管協會的經費和帳目;撰寫每學期的工作報告;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勤並及時記錄下各部門的成績或過失。
二宣傳部下設:
⑴宣傳組:負責協會活動中對校內校外的宣傳工作,包括協會活動前的宣傳,活動中的圖片和文字記錄,及活動後的資料整理總結;負責收集環保方面的標誌,圖畫等
⑵新聞組:負責撰寫協會各類活動的新聞報導及會員文章的收集並及時向校報、校廣播站投稿;負責有關環境保護、野外生存、科學考察等方面的文章采寫及資料的收集。
三外聯部:
⑴ 策劃組:主要負責協會活動策劃;為協會開展新活動的主要策劃者,積極創意出新活動;負責協會對外形象設計;協助各項目負責人作好各次活動的策劃;撰寫協會的宣傳資料。
⑵外聯組:與環保局、林業局、園林局等有關政府機構,新聞媒體及各項活動相關單位的聯繫;與學校其他院校及兄弟院校有關組織建立聯繫,促進彼此的交流合作;與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單位聯繫贊助,解決協會資金、裝備問題,為協會爭取更多的支持;與學院及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建立聯繫。
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部部長均由理事會推薦,由協會全體成員會議選舉產生,競選者必須為本協會會員,且碑陵射必須在協會全體會議召開前一周提出申請。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產生。

協會經費來源

1、 校內外贊助及各種捐助;
2、 系撥款;
3、 其他。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協會性質:焦作大學環保協會是在化工與環境工程學院環境興趣小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面向全校的公益性社團。
第二條協會宗旨:增強同學們對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感,激發廣大同學學習環保知識的積極性,培養環保意識,提高同學們對環保事業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同時進一步喚起公眾的環境危機感和社會責任感。
第三條協會目的: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營造校園美好環境,推動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的社會化,營造環境保護的學習研究,宣傳的良好氛圍。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組織環保宣傳活動,加強同學們對環保的認識,普及環保知識。
第五條組織會員參與公益己犁戰性活動,實際行動起來,以身作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收集環保信息,與其他環保社團廈驗、機構合作共同努力,為焦作市的環保工作做一份應有的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協會設會長1名,常務副戀放贈會長1名,副會長2名,會長助理1名,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名,秘書3名,及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人力資源部、科技部、生活部各部部長1名,副部長1~2名。
第八條主席團:領導協會六部門工作運作,制定整個協會方針及長期計畫對各部門的運作方案進行裁決,協調協會各部門關係,協助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協會的活動負責。
副會長及部長:協助會長,組織本部門工作。
秘書處:負責協會資金的管理;保管協會的經費,帳戶;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監督各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負責協會資料以及會員檔案的管理。
第九條 會長、副會長產生辦法:候選人由上一屆環協委員會提名,全體會員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為會長,其後為副會長。
各部部長則由會長提名,並由上一屆環協委員會任命。會長助理由會長任命。
第十條
主席團: 領導協會六部門工作運作,制定整個協會方針及長期計畫對各部門的運作方案進行裁決,協調協會各部門關係,協助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協會的活動負責。
會長助理:在會長的安排下組織活動、發派任務。
副會長:協助會長對具體部門進行專職負責。
部長:協助會長,組織本部門工作。
秘書處:負責協會資金的管理;保管協會的經費,帳戶;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監督各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負責協會資料以及會員檔案的管理。
宣傳部:負責協會的形象設計,製作,推廣和各項宣傳活動。
組織部:負責各類活動的組織、策劃工作。
外聯部:與相關政府部門企業,國內外環保組織新聞媒體建立聯繫,得到幫助為協會各項工作提供經費支持。
學習部:負責製作協會網頁,維護協會網站;管理協會論壇,留言本;負責協會各類活動文章采寫;負責有關環境保護,野外生存,科學考察等方面資料的收集;負責收集各種環保知識,篩選協會工作成果,並製作成幻燈片組織會員及非會員進行學習。
第四章 協會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保協會分為工作人員和會員兩種形式。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要求是:
(1)必須是對環保事業發自內心的熱愛;能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與緊迫感,為保護地球環境而不懈努力,甚至為之奮鬥終生。
(2)必須自覺遵守環保協會章程的各項規定,從自身做起,積極參加各種環保活動,聽從協會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積極配合協會負責人與全體會員進行的環保工作。
(3)必須及時參加協會的正式或非正式會議,如有無故不參加會議超過兩次或兩次以上,按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第十三條 會員的要求是:
(1)必須是對環保事業發自內心的熱愛;能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與緊迫感,自願為環保事業的發展作努力。
(2)必須自覺遵守環保協會章程的規定,並且能從自身做起,積極參加各項環保活動,積極配合協會負責人開展環保工作。
第五章 會員
第十四條會員應為焦作大學在校註冊學生。
第十五條凡個人承認本組織章程,有意參加環保活動,均可報名參加。
第十六條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有參加本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組織有批評、提出建議的權利。
4、會員有退會的權利 。
第十七條會員有如下義務。
1、遵守本組織章程。
2、參與本組織活動。
3、會員應向大眾介紹本組織、宣傳環保知識。
4、會員應在日常生活中儘量減少自身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5、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
第十八條會員發給會員證 。
第十九條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或有違反本會宗旨的行為,由會長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並在秘書處備案。
第六章 經費
第二十條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所交納會費及各種贊助。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的收支由財政管理員專門管理;定期公布財政收支狀況,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本會經費為每人每學期十元。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三條 為環保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成員,協會要進行一些物質獎勵。特別突出者還要授予環保大使的光榮稱號,並頒發獎盃和證書。凡受到本協會表彰的會員將由協會向校團委推薦並由團委作為優秀團員所在單位推薦作為入黨或評優的依據。對一些長期不參加活動不履行環保義務,或行為有損環保形象情節嚴重的成員,將撤銷其會員資格,收回工作證或會員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修改和終止需經全體會員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本組織成立之日起生效。
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部部長均由理事會推薦,由協會全體成員會議選舉產生,競選者必須為本協會會員,且必須在協會全體會議召開前一周提出申請。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產生。

協會經費來源

1、 校內外贊助及各種捐助;
2、 系撥款;
3、 其他。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協會性質:焦作大學環保協會是在化工與環境工程學院環境興趣小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面向全校的公益性社團。
第二條協會宗旨:增強同學們對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感,激發廣大同學學習環保知識的積極性,培養環保意識,提高同學們對環保事業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同時進一步喚起公眾的環境危機感和社會責任感。
第三條協會目的: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營造校園美好環境,推動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的社會化,營造環境保護的學習研究,宣傳的良好氛圍。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組織環保宣傳活動,加強同學們對環保的認識,普及環保知識。
第五條組織會員參與公益性活動,實際行動起來,以身作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收集環保信息,與其他環保社團、機構合作共同努力,為焦作市的環保工作做一份應有的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協會設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1名,副會長2名,會長助理1名,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名,秘書3名,及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人力資源部、科技部、生活部各部部長1名,副部長1~2名。
第八條主席團:領導協會六部門工作運作,制定整個協會方針及長期計畫對各部門的運作方案進行裁決,協調協會各部門關係,協助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協會的活動負責。
副會長及部長:協助會長,組織本部門工作。
秘書處:負責協會資金的管理;保管協會的經費,帳戶;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監督各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負責協會資料以及會員檔案的管理。
第九條 會長、副會長產生辦法:候選人由上一屆環協委員會提名,全體會員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為會長,其後為副會長。
各部部長則由會長提名,並由上一屆環協委員會任命。會長助理由會長任命。
第十條
主席團: 領導協會六部門工作運作,制定整個協會方針及長期計畫對各部門的運作方案進行裁決,協調協會各部門關係,協助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協會的活動負責。
會長助理:在會長的安排下組織活動、發派任務。
副會長:協助會長對具體部門進行專職負責。
部長:協助會長,組織本部門工作。
秘書處:負責協會資金的管理;保管協會的經費,帳戶;負責活動日誌的編寫,整理活動總結;監督各部門日常工作的開展;負責協會資料以及會員檔案的管理。
宣傳部:負責協會的形象設計,製作,推廣和各項宣傳活動。
組織部:負責各類活動的組織、策劃工作。
外聯部:與相關政府部門企業,國內外環保組織新聞媒體建立聯繫,得到幫助為協會各項工作提供經費支持。
學習部:負責製作協會網頁,維護協會網站;管理協會論壇,留言本;負責協會各類活動文章采寫;負責有關環境保護,野外生存,科學考察等方面資料的收集;負責收集各種環保知識,篩選協會工作成果,並製作成幻燈片組織會員及非會員進行學習。
第四章 協會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保協會分為工作人員和會員兩種形式。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要求是:
(1)必須是對環保事業發自內心的熱愛;能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與緊迫感,為保護地球環境而不懈努力,甚至為之奮鬥終生。
(2)必須自覺遵守環保協會章程的各項規定,從自身做起,積極參加各種環保活動,聽從協會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積極配合協會負責人與全體會員進行的環保工作。
(3)必須及時參加協會的正式或非正式會議,如有無故不參加會議超過兩次或兩次以上,按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第十三條 會員的要求是:
(1)必須是對環保事業發自內心的熱愛;能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與緊迫感,自願為環保事業的發展作努力。
(2)必須自覺遵守環保協會章程的規定,並且能從自身做起,積極參加各項環保活動,積極配合協會負責人開展環保工作。
第五章 會員
第十四條會員應為焦作大學在校註冊學生。
第十五條凡個人承認本組織章程,有意參加環保活動,均可報名參加。
第十六條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有參加本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組織有批評、提出建議的權利。
4、會員有退會的權利 。
第十七條會員有如下義務。
1、遵守本組織章程。
2、參與本組織活動。
3、會員應向大眾介紹本組織、宣傳環保知識。
4、會員應在日常生活中儘量減少自身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5、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
第十八條會員發給會員證 。
第十九條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或有違反本會宗旨的行為,由會長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並在秘書處備案。
第六章 經費
第二十條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所交納會費及各種贊助。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的收支由財政管理員專門管理;定期公布財政收支狀況,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本會經費為每人每學期十元。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三條 為環保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成員,協會要進行一些物質獎勵。特別突出者還要授予環保大使的光榮稱號,並頒發獎盃和證書。凡受到本協會表彰的會員將由協會向校團委推薦並由團委作為優秀團員所在單位推薦作為入黨或評優的依據。對一些長期不參加活動不履行環保義務,或行為有損環保形象情節嚴重的成員,將撤銷其會員資格,收回工作證或會員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修改和終止需經全體會員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本組織成立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