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縣政公報》1929年5月創刊於江蘇無錫,刊名為吳敬恆題,無錫縣政府公報編輯處編輯,無錫縣政府公報發行處發行。初旬刊,1933年改為半月刊,抗戰時期停刊,1945年又重新發行。終刊時間不詳,館藏最晚一期發行於1945年11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縣政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9年
- 出版周期:旬刊、半月刊
欄目方向
刊中設有照片、特載、民政、公安、財務、教育、建設、農林、司法、會議錄、紀事、圖表、雜載等欄。
刊物起始載有總理遺像、總理遺囑。正文部分有明確的欄目劃分,其中“照片”所載主要是無錫地方重要建設項目的攝影。“特載”主要是政府的重要通告、重大計畫大綱、計畫書等內容。“民政”主要刊登無錫地方民政事務的布告、呈文、訓令,如《布告禁止迎神賽會》《布告禁止各廠管車鞭撻工友》《布告開化鄉禁止私鑄錢幣》《呈省政府準商會協會準米豆公所等函稱此次所頒禁運米糧出口辦法請酌予變通》。“公安”主要是有關無錫地方治安的訓令。“財務”主要刊登無錫財政局所頒指令、統計表格等內容。“教育”主要刊登無錫教育方面的重要函件。“建設”主要刊登無錫地方工程、水利建設方面的訊息、報告。“農林”欄,主要刊登無錫農林業的會議記錄、計畫大綱等。“司法”主要刊登司法方面的重要布告及地方案件的判決書。“會議錄”主要刊登無錫黨政和縣政府的回憶記錄。“紀事”主要刊登無錫中大縣政活動的紀錄,如《無錫黨政軍民各界聯合紀念周紀》《出席縣教育局聯合會第四屆大會紀略》《繆廳長檢閱全縣水陸警察隊紀》等。“圖表”欄主要刊登無錫縣政事務方面的各類表格,如《民眾團體調查表》《各市鄉行政局一覽表》《舊有自治經費調查表》等。最後的“雜載”則主要刊登《無錫縣政府職員服務規約》等規章條文。除發布命令布告外,該刊還為民眾提供刊登遺失單據聲明的服務。
《無錫縣政公報》保存了大量有關無錫地方行政的法令、布告、呈文、函件,對於無錫地方大事亦多有記載。該刊是研究無錫地方社會的重要史料,具有較高的利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