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交通運輸局

無錫市錫山區交通運輸局

無錫市錫山區交通運輸局,是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為16名。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副書記)4名;正副科長(主任)8名,其中正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主任)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錫山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錫山區華夏南路1號 
  • 所屬地區:無錫市錫山區
  • 所屬單位: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行政措施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擬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區公路、航道、港口、場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標誌、標線和交通監控、通訊等附屬設施的設定和管理;檢查監督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培育和管理交通設施建設市場。
(三)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全區客運管理及公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定有關物流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區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配件經營市場、汽車技術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指導全區路政、運政、航政、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及內河救助打撈工作。
(六)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督。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工作,處理局的日常事務工作;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重要公文、調研史志、年鑑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督查、目標考核、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和信訪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重要會議、活動;負責機關公務接待、後勤保障、資產管理、綠化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理局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織和個人政審等有關手續。
負責組織實施全局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和目標;負責局管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工作以及局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及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管幹部檔案和指導基層單位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統戰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理論學習和黨員教育,擬訂全局黨員、幹部的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全區交通戰備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工作;負責局團委、婦委會、人武部、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財務審計科
指導實施全局有關財務會計規章制度,負責編制本級財務計畫(預算),審核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預算);組織編制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對所屬事業單位進行財務匯審和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審核所屬事業單位年度會計決算工作;定期審查所屬單位的票證領用、核算清繳工作;組織辦理資金的融通、調度結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核算工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和行政負責人任期目標、離任審計、專項資金收支審計;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工作。
綜合管理科
參與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有關政策、法規建議;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對局屬各單位國有固定資產的增值、保值及使用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管理工作。
法制監察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本區交通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與備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交通法律服務和諮詢、受理行政複議和承辦行政訴訟等法制工作;負責對黨政組織、黨員、幹部行使教育、監督、保護、懲處職能;開展執法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有關紀檢、監察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負責交通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審核事項;負責提出清理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建議和落實;負責行政審批相關事宜的督辦,協調處理審批過程中的其他事宜。
行業管理科
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管理,做好道路、水路、港口等行業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全區港口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港口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及港口企業的行政許可,負責對各港口企業進行行業管理。
負責全區公交規劃的制訂,協調全區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運輸行業管理。
指導全區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管理和運政管理;維護全區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指導全區公路路政管理、路網運行調度管理。
指導全區航道、交通部門所屬通航船閘的建設、維護和與通行有關的臨、跨、過河設施的行業管理。
協調全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港站疏運、搬運裝卸、運輸代理、倉儲、理貨、聯託運服務和汽車維修市場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區汽車性能檢測站、港口碼頭、營業性停車場站、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等工作。
工程計畫科
負責所屬路、航、橋、閘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立項、圖紙審核;負責交通行業和交通產業項目的行政監督、審定和竣工驗收;指導交通建設招標、投標、工程管理和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對工程建設、工程養護的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管理。

直屬單位

公路管理處
承擔全區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路路政管理、超限運輸治理、路網運行調度管理,以及公路管理與服務、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負責全區車輛通行費徵收點行業管理和普通幹線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工作。
運輸管理處
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區運政稽查工作;參與擬定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交通物流市場管理;承擔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行業管理工作。
航道管理處
承擔全區航道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承擔航政管理工作;負責航道建設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工作;編制年度養護計畫。
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處
實施全區汽車行業管理和車輛技術管理,對汽車維修行業的維修車輛進行質量檢測,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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