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司法局是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法治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承擔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等職責,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惠山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惠山區文惠路8號2號樓二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承擔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性檔案的責任。負責有關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或者擬由區政府批准的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和後評估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政策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後續照管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管理涉港澳台有關律師事務。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合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管理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負責本系統保留車輛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 長:吳曉雄
主持區司法局全面工作,負責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行政複議應訴辦公室工作,主管區局辦公室和政治工作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性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計畫,綜合督查與工作績效(高質量發展)考核;負責綜合文稿起草、政務公開、信息調研,調研報告及文稿起草審核;負責牽頭改革創新工作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文檔、公文審核與文印,承辦機要保密相關工作;承辦會務、信訪、政風行風建設、應急管理、行政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資產和行政事務管理及全系統裝備的計畫、審核和分配工作。
(二)依法治區工作科
貫徹執行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法治惠山、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指導各鎮(街道)、區機關部門法治創建工作;重點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法治系列創建活動及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法治建設督察工作,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推動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工作;督促、指導全區落實中央、省市法治考核要求。
(三)行政複議應訴科
立案審查向區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承辦以區級部門、鎮(街道)及區政府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處理或者轉送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申請;代理或者參與區政府相關行政應訴事務;處理涉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承擔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備案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代理或者參與區政府相關行政應訴事務;制定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仲裁工作。
(四)法規監督科
承辦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承辦區重大行政決策、區級涉法檔案、區政府契約、協定等涉法事務的審查工作;協助區政府信訪複查覆核事務;協調推進、督促、檢查和指導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後評估及清理工作;承辦區級部門、鎮(街道)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省市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法制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組織實施對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資格管理和執法證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工作,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五)社區矯正管理科
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對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後續照管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後續照管工作的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工作;承擔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領導機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承辦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度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制定全區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上級交辦的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承擔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律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監督全區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12348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九)政治工作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會同鎮、街道承辦各基層司法所長(副所長)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負責本系統宣傳、學習、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責任;負責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有關工作,承辦黨組民主生活會有關事務;負責局管理的退休老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