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和免除刑罰判決執行

無罪和免除刑罰判決執行是法院對被告人作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的執行活動。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或免除刑事處罰的,在宣告後由法院立即執行。如果對被告人已採取強制措施的,應當予以取消。如果被告人在押,法院應當將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交羈押機關,立即釋放被告,並發給釋放證明,做好善後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罪和免除刑罰判決執行
  • 釋義:法院對被告人作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的執行活動
無效處分部分有效是無效行政處分的治療方法之一種。此理論來自民法。指因一部無效而全部無效的行政處分/如除去該無效部分仍可成立時,其他部分仍屬有效。這樣做既可維護社會生活的安定,也不致過度損傷行政處分的公定力。此理論以.綜合的行政處分為限,因有綜合的處分,始發生一部有效的問題。單一處分的全體與部分不相分離,無法適用一部有效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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