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實施國家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縣統計局
- 地點:無為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縣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預警和統計監督。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農村住戶、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開展服務業統計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鄉鎮首席統計員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工作,協調各股之間的工作關係;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3、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
4、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
5、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務及紀檢、監察工作;
6、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7、指導鄉鎮首席統計員的業務工作;
(二)綜合統計股
1、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
2、匯總整理全縣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對綜合性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
3、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
4、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生產總值,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
5、組織實施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文化產業統計調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民眾安全感調查,開展勞動工資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6、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
7、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
8、完成省、市經濟運行考核辦布置的季度經濟運行監測統計任務;
9、擬訂鄉鎮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辦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事項。
10、擬訂統計方面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宣傳工作;
11、依法實施統計管理,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事務工作;
12、組織實施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核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13、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三)工交投資統計股(掛能源統計股牌子)
1、組織實施全縣規模以上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
2、開展規模以下小型工業企業及個體戶的抽樣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3、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交通運輸、城鎮建設、房屋、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4、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工作;
(四)農村統計股
1、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2、開展農村住戶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監測農村住戶收入和消費情況;
3、開展畜禽生產消費等統計監測;
4、收集、整理、審核和上報全市鄉鎮經濟運行考核相關數據;
(五)服務業統計股
1、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2、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3、開展旅遊業、快遞業等第三產業方面的統計調查;
4、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服務業統計繫上級新增,屬新設股室,需要增加兩名行政編制。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統計師1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