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不論原因是否欠缺、違法等,該行為自完成時起發生效力,不受原因行為的制約。無因行為非常典型的當屬票據行為——票據行為就是典型的無因行為,一個人無論他取得票據的方式是什麼,理論上來講他都享有票據上記載的權利(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支付人還享有一定的物上抗辯權)。
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不論原因是否欠缺、違法等,該行為自完成時起發生效力,不受原因行為...
無因法律行為,是指不以原因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只要無因行為已經成立,即使它產生的原因不存在了,也不影響該無因行為的效力。...
不要因行為是“要因行為”的對稱。又稱“無因行為”、“非要因行為”。不以給付原因為有效成立條件的具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民事法律行為。德國法系民法中特有的概念...
要因法律行為,即有因行為,指法律行為與其原因相互結合不可分離,以原因為其內在構成要件。...
方行為、財產行為、身份行為、有償行為、無償行為、諾稱性行為、實踐性行為、要式行為、不要式行為、主行為、從行為、獨立行為、輔助行為、有因行為、無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