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續期

無償續期

無償續期是指土地管理法將審議修訂住宅70年可能有償續期。《土地管理法》徵求意見稿中有49條新增法條,其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償續期
  • 所屬法律:土地管理法
  • 最大年限:70年
  • 收費標準:各地收費標準不同
土地管理法將審議修訂 住宅70年可能有償續期
專家表示:“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現在還說不準。”
本報訊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在年內審議。一份名為《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的檔案,開始在全國國土廳局系統“徵求意見”,總計49條新增法條赫然在列。49條新規當中,最受人關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期”,其預留操作空間的用意明顯。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將形成《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全國人大法工委也將審核該法。
訊息靈通人士向記者證實,《徵求意見稿》新增49條新規,涵蓋了農村集體土地權利、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權到期處置、宅基地權利、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補償、土地調查登記、耕地保護等多方面的內容。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十屆人大期間就已經被列入“一類立法”範疇。2008年夏天,國土資源部內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對現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到期之後自動無償續期等。
然而,在《徵求意見稿》文本中,上述內容都已“刪除”或“調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之後如何續期,便是被“調整”的內容。
“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現在還說不準。”一位長期從事土地制度研究的專家表示,他認為,如果《土地管理法》的修訂中明確了“無償”,那么,政府將肯定不能在續期中收取費用,而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為表述,“就可以是無償,也可以是有償,這樣就有了迴旋的空間,按照屆時的情況管理,實際上把這個權力交給了政府。”他強調。
專家:實施有償續期
各地收費標準或不同
他還告訴記者,即便政府採用住宅用地有償續期的方式,也會由各地根據自身的不同情況設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因為全國的地價不同。而在北京,已經有按1300元/平方米價格續期的說法流傳,但僅限於房地產業內,官方始終未予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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