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交易指財產的無償的單方轉移,指常住者和非常住者之間只向對方提供經濟價值而不從對方取得價值的經濟往來,如援助饋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償交易
- 對象:無償的單方轉移
- 對應:常住者和非常住者
- 屬性:經濟往來
不必要的債務,放棄權利,無償轉讓財產,
不必要的債務
指債務人對本來沒有的或不存在的債務,無條件地接受或設立的行為。民法上債權債務的設定,只要不違法,並且為當事人的意志反映,就應當是有效的。但是,在債務人無清償能力並面臨破產的情況下,無條件地為自己設定義務或承認義務,增加自己的債務負擔,勢必使將來的破產財產減少,直接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按照破產法的規定,此類無償行為應予撤銷,實踐中多見的是為他人債務設定擔保。但是,對為他人設定擔保是否屬於無償行為,學界存在不同觀點。
放棄權利
這是一種消極的將屬於自己的財產或財產權利無條件地放棄的行為。包括免除債務、放棄債權、撤回訴訟、不承認訴訟請求等。放棄權利也是民法上一種有效的民事行為,但是在破產法中,債務人的所有財產或權利是債權人的擔保,在破產程式開始之前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債務人放棄權利的行為是對債權人利益的損害,法律規定可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