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建社會對僧人的賜諡往往採用黃紙,當賜諡抵達後,寺院須舉行宗教儀式,然後將黃紙焚燒,故謂之焚黃。《祖庭事苑》曰:“寵謚聖應之號,所以焚其敕黃,唐高宗上元二年詔曰:‘詔敕施行,既為永式。比用白紙,多有蟲蠹,宜令今後,尚書省頒下諸司、州、縣,並用黃紙”。
2 .舊時品官新受恩典,祭告家廟祖墓,告文用黃紙書寫,祭畢即焚去,謂之焚黃。後亦稱祭告祝文為焚黃。 宋 王禹偁 《送密直溫學士西京遷葬》詩:“留守開筵親舉白,故人垂淚看焚黃。”《醒世恆言·獨孤生歸途鬧夢》:“ 遐叔 回到家中,焚黃謁墓,殺豬宰羊,做慶喜筵席,遍請親隣。” 清 趙翼 《王述庵道經毘陵停舟話舊》詩:“焚黃詔特榮先壟,飛白書應起賜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