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農牧機械局

根據中共烏魯木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下達新調整後的〈烏魯木齊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黨委(2005)33號)精神,設定烏魯木齊縣農牧機械局(以下簡稱農機局),為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的直屬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縣農牧機械局
  • 地點:烏魯木齊
  • 適用地區:烏魯木齊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縣農機局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的農業機械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制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或協助開發農業機械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
4、指導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網路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
5、指導農業機械管理系統農業機械的製造、銷售、維修工作。
6、組織進行農業機械試驗鑑定。
7、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農業機械作業質量和作業收費的監督管理。
9、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負責管理文秘、檔案、財務、統計、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後勤服務、農機業務指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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