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稅務志》是烏魯木齊市稅務局,稅務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書名:烏魯木齊稅務志
- 作者:烏魯木齊市稅務局,稅務志編纂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時間:1993年12月
- 內容時限:1911-1987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烏魯木齊的稅收制度、稅收種類、稅務管理工作等各方面發展的歷史與現狀。
作品目錄
- 中共原烏魯木齊市市委書記吳潤生題詞。
- 原烏魯木齊市市長,現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政委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歷任領導幹部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現任領導幹部
- 楊志高,局長、黨組書記,1983年12月任職,1991年9月調自治區稅務局。
- 袁金田,現任第一副局長,1984年11月任職,仍在職。
- 王志良,現任局長,(原副局長)1973年10月任職,1991年10月提升局長,仍在職.
- 賽都拉·庫爾班,現任副局長,1974年任職,仍在職。
- 王全錄,現任副局長、黨組書記,1990年11月任職,仍在職。
- 王立生,現任副局長,1990年11月任職,仍在職。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原任領導幹部
- 趙光祖,1949年9月至1950年4月任局長。
- 吉文斌,1949年12月至1950年3月任軍代表。1950年4月至1950年7月任副局長。1950年8月至1961年12月任局長。
- 丁寶明,1953年6月至1956年12月任副局長。1957年1月至1965年任局長。1965年後病休1974年病故。
- 袁工農,1956年3月至1962年5月任副局長。
- 樊鵬飛,1960年5月至1971年任副局長。1973年7月至1979年7月任副局長。
- 韓振興,1965年8月至1966年2月任副局長。1972年12月至1983年12月任副局長。
- 烏魯木齊稅務志編篡人員
- 主筆兼總纂倪一之同志(右二)與編寫人員研究撰寫志書問題
- 烏魯木齊稅務志辦公室工作人員
- 參加《烏魯木齊稅務志》會審會議全體同志合影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七區一縣稅務分局辦公樓照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辦公大樓(天山區分局在二、三樓辦公)
- 沙依巴克區分局辦公樓
- 新市區分局辦公樓
- 水磨溝區分局辦公樓
- 頭屯河區分局辦公樓
- 烏魯木齊石化分局辦公樓
- 烏魯木齊縣稅務局辦公僂
- 南山礦區分局辦公地點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部分基層稅務所(站)
- 天山區分局二道橋稅務所該所是分局較早的一個稅務所,位於民族聚居地區,維吾爾族業戶占90%以上,所里幹部亦是維吾爾族居多。全所幹部團結一致,為完成稅收任務做出了成績。
- 烏魯木齊稅務檢查站該站的稅務幹部準備出發,駛向火車南站進行稅務檢查。
- 新市區分局北站稅務檢查站這是一個遠離市區的檢查站,全站人靠自強奮進,開拓實幹的精神,為祖國稅收事業,默默地奉獻著。多次被上級部門授予文明單位、先進集體稱號。
- 頭屯河區分局西站稅務所該所地處火車西站,所管業戶大部分為鐵路系統,多年來稅企關係十分融洽,年年超額完成稅收任務
- 石化分局東山稅務所該所位於蘆草溝鄉,條件較艱苦,所里幹部忠於職守,安心為國家積累資金
- 烏魯木齊縣稅務局七道灣稅務所該所在全國鄉鎮企業百顆星之一的七道灣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這個鄉的鄉鎮企業發展較快,年產值不斷增長,國家收入也相應逐年增加。
- 南山礦區分局艾維爾溝稅務所該所地處偏辟礦區,離分局60多公里,離市區200多公里,所里僅有二名稅務幹部(前排左為分局宣國苗局長)他們常年堅守崗位,辛勤工作,為國聚財。
- 烏魯木齊市稅務局廣大幹部走上街頭,積極進行稅法宣傳。
- 《烏魯木齊稅務志》編纂委員會暨編纂小組人員
- 烏魯木齊稅區圖
- 烏魯木齊工商稅收示意圖
- 魯木齊歷年工商各稅及有關指標對比表
- 第一章 組織機構
- 第一節 機構設定沿革
- 第二節 幹部配備
- 第三節 福利措施
- 第四節 稅務學會
- 第二章 稅政實施
- 第一節 劃分國家稅與地方稅
- 第二節 稅制改革
- 一、試行商品流通稅
- 二、徵收工商統一稅
- 三、徵收工商稅
- 四、試行國營企業利改稅
- 五、建立新的稅收體系
- 第三節 調整稅收
- 一、調整稅目
- 二、調整工商所得稅徵收規定
- 三、調整交通運輸合作組織的徵收規定
- 四、調整城鄉手工業合作組織的徵收規定
- 五、調整工商所得稅負擔
- 六、調整自負盈虧的運輸業所得稅徵收規定
- 七、商品批發業務的征免稅規定
- 第四節 涉外稅收
- 一、沙皇俄商在新疆抗稅行徑
- 二、俄國十月革命後在新疆的俄商
- 三、新中國涉外稅收
- 第五節 稅收管理體制
- 一、統一稅收管理體制
- 二、改進稅收管理體制
- 三、調整稅收管理體制
- 四、加強減免稅管理
- 第六節 若干專項稅務措施
- 一、鼓勵工商業者走社會主義道路
- 二、扶植知青新辦集體企業
- 三、合作商店改按手工業辦法徵稅
- 四、鼓勵產品出口
- 五、照顧民族特需產品
- 六、鼓勵勤工儉學
- 七、供銷合作系統徵稅辦法
- 八、兵團企業徵稅辦法
- 九、街道企業徵稅辦法
- 十、試行私營工商業盈餘分配
- 十一、促產增收
- 第三章 稅種
- 第一節 田賦
- 第二節 房地產稅
- 第三節 契稅
- 第四節 林木稅
- 第五節 牧稅
- 第六節 遺產稅
- 第七節 厘金
- 第八節 郵包稅
- 第九節 統稅、消費稅
- 第十節 關稅
- 第十一節 鹽稅
- 第十二節 貨物稅
- 第十三節 營業稅
- 第十四節 臨時經營稅
- 第十五節 印花稅
- 第十六節 商品流通稅
- 第十七節 工商統一稅
- 第十八節 工商稅
- 第十九節 產品稅
- 第二十節 增值稅
- 第二十一節 資源稅
- 第二十二節 利息所得稅
- 第二十三節 工商所得稅
- 第二十四節 國營企業所得稅
- 第二十五節 國營企業調節稅
- 第二十六節 集體企業所得稅
- 第二十七節 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
- 第二十八節 個人所得稅
- 第二十九節 個人收入調節稅
- 第三十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
- 第三十一節 外國企業所得稅
- 第三十二節 牙稅
- 第三十三節 營業牌照稅
- 第三十四節 車船使用牌照稅
- 第三十五節 養路稅
- 第三十六節 水磨、油磨稅
- 第三十七節 牲畜交易稅
- 第三十八節 屠宰稅
- 第三十九節 交易稅
- 第四十節 集市交易稅
- 第四十一節 文化娛樂稅
- 第四十二節 城市維護建設稅
- 第四十三節 燒油特別稅
- 第四十四節 建築稅
- 第四十五節 獎金稅
- 附錄:
- 一、附加及自籌經費概況
- 二、徵集《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有關規定
- 第四章 稽徵管理
- 第一節 專責管理
- 一、實行各稅統管
- 二、分業管理
- 三、劃片分段管理
- 四、調整專管形式
- 五、加強稅收征管
- 第二節 個體經濟稅收
- 一、個體戶的演變與發展
- 二、推行民主辦稅
- 三、調整徵收方法
- 四、恢復民主評議徵收方法
- 五、適用稅率
- 第三節 人畜力運輸業
- 一、適用稅率
- 二、調整稅率
- 三、簡化手續降低稅率
- 四、違章處理
- 第四節 零散稅源
- 第五節 發貨票管理
- 第六節 監交利潤
- 第七節 管理集體企業財務
- 第八節 稅務檢查
- 一、對內檢查
- 二、對外檢查
- 三、處理違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