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是市委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縣級。

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黨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黨史、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Urumqi Local History Compilation Committe
  • 機構屬性: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 現任領導:正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黨史、地方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黨史研究,收集、整理、編纂烏魯木齊黨史資料,組織編寫《中國共產黨烏魯木齊市地方史》,並負責其他黨史書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三)負責全市地方志編纂工作;組織《烏魯木齊市志》的編修、續修和有關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翻譯、出版工作。
(四)負責地方志理論研究,收集、整理舊志;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為烏魯木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五)負責《烏魯木齊年鑑》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六)負責對區(縣)及部門的史志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區(縣)志及黨史資料的審查驗收;組織編史修志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黨史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財務、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黨史編研處。負責擬訂黨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中國共產黨烏魯木齊市地方史》的編寫和有關黨史資料的收集、整理、研究、編纂工作;負責區(縣)黨史資料的審核工作。
(三)地方志編纂處。負責擬訂地方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烏魯木齊市志》的編修、續修和有關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翻譯、出版工作;負責區(縣)志稿的審核工作;負責《烏魯木齊年鑑》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指導區(縣)年鑑工作。

行政編制

市史志辦事業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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