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統計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管委會(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服務業統計職責。
2.加強文化產業統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統計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相關分析研究;組織實施全區投入產出調查。
(四)負責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負責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負責社會保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旅遊及城鄉建設、對外經濟、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七)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八)建立健全全區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
(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向區委、管委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十)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城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十一)指導全區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區委、管委會(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林莉:主持黨務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管黨建、組織人事、政治思想、精神文明、機關文化等工作。
黨組副書記、局長陳秀麗:主持行政工作。主管統計法制建設、綜合統計業務、財務、辦公室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林虎:協助書記、局長抓好黨政務各項工作。分管工業統計和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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