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衛生部《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由市編委批准(烏編委〔2003〕14號)於2004年3月17日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
- 責任:負責全市傳染病防治
- 地區:烏魯木齊市
- 工作人員:74人
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衛生部《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由市編委批准(烏編委〔2003〕14號)於2004年3月17日正式成立。
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衛生部《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由市編委批准(烏編委〔2003〕14號)於2004年3月17日正式成立。簡述烏魯木齊市...
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信息網於2012年5月開通,為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官方網站。發布有關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機構簡介、監督工作動態、政策法規、許可查詢公示、相關新聞、辦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受理有關烏魯木齊市範圍內傳染病防治、職業病...
烏魯木齊市眼耳鼻喉專科醫院 烏魯木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 烏魯木齊市急救中心 烏魯木齊市血液中心 烏魯木齊市愛衛辦 烏魯木齊市醫學會 烏魯木齊市後勤服務中心 烏魯木齊市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行政部門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在縣衛生局領導下和烏魯木齊市衛生監督所的指導下,承擔著烏魯木齊縣轄區內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人員等方面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綜合管理任務,主要履行以下...
衛生監督員應佩戴標誌,持證上崗。第三十二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行門前承包責任制,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章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第三十三條 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定點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施工,不得擅自拆除...
《烏魯木齊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6年12月4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6年12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令第83號公布 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第...
(五)財務審計處。統籌管理和監督全市衛生健康專項資金;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六)計畫生育綜合處。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
(十)制定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績效考核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
第三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設定的衛生監督員,受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委託,可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行為予以處罰。衛生監督員應佩戴標誌,持證上崗。第三十二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行門前承包責任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技術規範,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李婭,現任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2021年7月,被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授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人物經歷 現任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所獲榮譽 2021年7月,被...
主管衛生應急、衛生法制與監督、對外新聞發布等工作。協助黨委對局內重大矛盾進行排查處置。分管應急辦、法制監督科、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緊急醫療救援中心。經歷 從事醫學緊急救援管理工作十餘年,經歷了常態急救體系的管理創新和眾多突發事件...
第六條 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衛生監督和醫療等專業機構,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愛滋病防治工作。第七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對在愛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八條 鼓勵和支持建立愛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