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監察委員會

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監察委員會

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監察委員會是由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組織形式,機構成立,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監察委員會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1月20日,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經開區(頭區)黨風廉政建設邁入新階段,全面從嚴治黨邁向新征程。
區委書記陳鋼和區人大黨組副書記、主任周風日共同為經開區(頭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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