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烏魯木齊市委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黨發20028號)精神,設定烏魯木齊市人事局(以下簡稱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人事局
- 外文名:wulumuqishirenshiju
- 簡稱:市人事局
- 轉變的職能: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 強化的職能:培育、發展和完善人才市場管理
-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人事工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管理職能交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轉變的職能
推進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不同特點的科學分類管理制度和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逐步由單一的業務性管理向全面的社會化管理與服務轉變。
(三)強化的職能
培育、發展和完善人才市場管理服務體系,最佳化人才資源配置,加強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人事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規章及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分流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人事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和服務;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和結構調整政策;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
(三)研究擬定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辦法和相配套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區(縣)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四)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規劃、方案和相配套的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擬定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學術和技術優秀人才的培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以及市級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的選拔、推薦、評審和管理工作;深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六)實施西部人才開發戰略,擬定人才流動、開發的有關政策、規定,促進各類人員合理流動;培育、規範人才市場,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和人才信息網路;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推薦安置工作。
(七)制定和組織實施人才人事國際交流、合作及引進國外智力的項目計畫;綜合管理全市赴國(境)外的培訓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本市安置的協調工作;指導人事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晉升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公)傷、殘鑑定和有關待遇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福利費和退管經費。
(九)負責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辦理市人民政府委託的行政獎勵、表彰和人事任免事項;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有關懲戒、申訴控告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烏魯木齊市人事局作為政府人事人才事務的主管部門,承擔著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各類人才的重要職責,具體擔負各項人事政策的執行、各類人才資源的開發、工資福利待遇的審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人事制度的改革等工作任務。市人事局共有編制數96個,行政編制數46名,事業編制數43個,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7名。現有職工86人,行政在崗人員42人,事業單位在崗人員38人,工勤在崗人員6人。市人事局內設12個職能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公務員管理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處、人才資源規劃管理處、工資福利處、退休處、引進國外智力處、軍官轉業安置處、政策法規和培訓處、紀檢監察室。另設,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事局所屬事業單位5個,分別是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烏魯木齊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市職稱社會化評價辦公室、市轉業軍官管理服務辦公室、市行政事業單位傷(病)殘鑑定辦公室、市繼續教育工考培訓管理辦公室(市行政事業單位工人考核培訓管理中心)。
領導信息
雷敏 黨組書記、副局長
負責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做好行政工作。
分管:公務員管理處、轉業軍官安置處、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市轉業軍官管理服務辦公室。
阿米娜·克里木 黨組副書記、局長
負責局行政全面工作,協助做好黨務工作。
分管: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人才資源規劃管理處、引進國外智力處、烏魯木齊國際人才交流協會、市事業單位改制領導小組辦公室。
許繼忠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黨組做好黨務工作和行政工作。
分管: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處、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職稱社會化評價辦公室、市行政事業單位傷(病)殘鑑定辦公室。協助局長做好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
矯國榮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黨組做好黨務工作和行政工作。
分管:工資福利處、退休處、政策法規和培訓處、市繼續教育工考培訓管理辦公室、市繼續教育協會。
陳紅戟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和黨總支工作。
協助黨組做好黨務工作。分管:政治處、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