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直屬烏魯木齊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中心內設5個職能科室,下設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分中心、鐵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區管理部、沙依巴克區管理部、水磨溝區管理部、新市區管理部、頭屯河區管理部、東山區管理部及鐵路局分中心所屬的哈密管理部、庫爾勒管理部等8個派出機構。中心在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直接領導下對烏魯木齊轄區(不含兵團)住房公積金進行統一管理和運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 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 中心職能: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
介紹,發展,
介紹
中心主要職能包括: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2、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使用;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發展
中心自1996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紮實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截止2010年6月,全市(包括兩個分中心)已有4000 個單位,47萬名職工建立了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 179 億元,歸集率達到84%,覆蓋率達到86%。累計提取使用73.9億元。累計為59359名職工發放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66.3億元。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促進了烏魯木齊市住房消費、個人住房信貸和房改事業的深化發展,為改善和提高職工民眾的居住條件、完善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及構建和諧烏魯木齊做出了積極貢獻。多年來,中心先後榮獲自治區級文明單位、自治區級衛生紅旗單位、烏魯木齊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優秀單位,黨委中心組學習先進單位、計畫生育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