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經濟委員會

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研究,制定工業、商貿、外貿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將各項工作指標、任務落實到各工商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經濟委員會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
  • 類別: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聯繫方式,

主要職責

(一)
(二)監測、分析、預測工商企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運行,根據國家、自治區和盟里有關經濟工作的產業政策,制定並組織落實近期經濟運行的控制目標、辦法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研究制定落實國家、自治區發展工業、商業、鄉鎮企業經濟政策、法規的辦法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
(四)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執行國家、自治區制定的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法規,擬定貫徹辦法和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及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並組織調控。
(五)負責企業管理工作。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研究企業改革的政策、辦法和方案,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工商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開展扭虧增盈工作;協調做好企業減負工作;組織開展企業員工培訓;組織本地企業與外地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研究擬定監管國有資產的措施,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七)研究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活動;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協調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發展環保產業;組織企業開發新產品;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協調工商企業開展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
(九)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管理、職業安全監察、礦山(煤礦除外)安全監察,協調處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對家畜家禽定點屠宰工作進行監管;負責監督管理成品油市場、農電管理和煤炭經營市場;負責牽頭協調指導規範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十一)執行上級有關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和規定,圍繞全市的發展戰略,編制全市鄉鎮、個體、私營、非國家控股企業的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做好組織實施及監督、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處理和管理工商企業的信訪、統計報表、勞動人事、文秘檔案、內部保衛、財務管理、財會審計及破產企業資產盤活的遺留問題。
(十三)負責各工商企業的黨務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和工會、共青團、老幹部、關協、女工、紀檢、監察、離退休職工管理、扶困再就業等方面工作。

內設機構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11個職能股室和紀檢委。
(一)人秘股
(二)信訪內保股
(三)計財股
(四)技術股(重點項目辦公室)
(五)企管股
(六)安全生產辦公室

聯繫方式

地址:新橋東街市綜合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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