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集寧區財政局

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承辦集寧區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察布市集寧區財政局
  • 位置:烏蘭察布市集寧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稅收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擬訂集寧區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管理、會計管理的法規、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代表政府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的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
(三)編制年度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集寧區人民政府委託,向集寧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集寧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集寧區各項 財政收入,管理集寧區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對集寧區財政性資金進行綜合平衡。
(四)擬訂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稅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辦法和措施;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提出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建議。
(五)管理集寧區財政公共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訂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擬訂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實施細則;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並監督實施。
(六)擬訂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方針政策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評價,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七)管理集寧區財政支持經濟和發展各項事業的專項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監管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工作。
(八)管理集寧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務監督。
(九)擬訂執行國家、自治區和集寧區關於國內債務管理方針政策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際農發基金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的綜合管理。
(十)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依法實施會計監督檢查和會計委派制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從業及會計師報考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會計法>培訓等工作.

內設機構

機關事務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的組織;研究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文電、督查、機要、保衛、保密、信訪、檔案、財務、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
預算管理股
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區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區預決算;匯總和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研究、整理預算編審數據和基礎資料,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支出的政策建議;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
行政政法股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並擬訂具體的管理辦法,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建立項目庫,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半年度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分管部門和單位預算內收支標準和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行政、政法部門和涉及國防、武警的經費。
綜合股
1、貫徹落實關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規章制度,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非稅收入年度計畫負責全區非稅收入的征管和稽查,監督收費單位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收繳入庫。
3、負責管理本級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統計和分析本級非稅收入執行情況並監督和控制非稅收入資金的支出。
4、參與治理亂收費、亂集資等工作;負責統一監督和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的印刷、發放、核銷、監督管理工作。
5、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科文股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工作。
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牽頭組織實施《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分管部門和單位預算內收支指標和政府公共財產。
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股
參與編制社會保障預算草案,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制訂部門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年度財務決算。
會計股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會計法令、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會計委派制工作;組織認定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組織實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管理社會審計;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國庫股
一、負責部門預算的執行,組織資金調度、撥付和清算,貫徹國家、自治區及市級國庫管理 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的具體實施意見。
二、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旬、月報、預算執行情況。
三、負責國庫資金的各項收入和組織入庫工作。
四、負責財政、稅務、人行國庫部門的工作聯繫。
五、負責財政和各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統一管理工作及銀行開戶的審核、批准等有關事宜。
六、負責編制年度財政總決算工作。
七、負責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專項收入、政府性基金的核算工作。
八、負責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工作。
政府採購股
負責國家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在本地區的執行和落實,研究和擬定本地區政府採購相關規定;監督管理本地區政府採購工作。
稅政股
負責管理全區各鎮財政收支、預決算編制工作。
信息網路管理中心
負責局內計算機軟硬體、網路和各項業務軟體的運行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培訓工作。
審算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財政投資評審的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為財政資金審核把關的宗旨,保質保量及時完成評審工作任務。
進一步完善審算中心日常監督制度、問責制度、廉政建設制度以及審算中心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根據審算項目需要進行現場實地勘踏,核實項目有關情況,真實、準確地做好踏勘記錄,認真做好審減(增)取證工作,堅持做到審減(增)依據準確,同時要對工作成果保密。
對各個建設項目的原始資料進行登記、分類,做到整齊規範、安全完整、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財股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管理、撥付財政扶貧資金、重要救災防災資金和生態建設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建立項目庫,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分管部門和單位預算內收支指標和政府公共財產。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建股
1、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組織對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工程概預、決算進行評審;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預算編制需要考慮的新因素;
3、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建立項目庫,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4、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5、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6、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分管部門和單位預算內收支指標和政府公共財產。
7、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支付中心
研究擬定國庫管理制度;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部門預算指標;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金融辦公室
研究分析我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金融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提出改善金融業發展環境、加強對金融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與政策建議。按照區經濟發展規劃和要求,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為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環境,建立金融工作聯繫會議制度,積極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搭建溝通合作平台,促進我區金融與經濟協調發展。負責集寧區小額貸款公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推進、指導,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督管理和防範處置、風險等工作。
積極開展金融招商工作,研究制定對遷入我區的金融企業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金融企業總部、核心業務部和金融服務外包機構進駐我區,逐步建成金融業發展聚集區域。協調和配合金融監管機構對駐區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承辦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金融工作。
企業股
一、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負責管理國家關於糧油價和少數民族產品專項補貼和虧損企業稅收返還工作;
三、對地方商業(合作)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管理本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和小額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中 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資金。
四、建立項目庫,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五、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六、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分管部門和單位預算內收支指標和政府公共財產。
七、承辦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股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財政監督的制度、辦法。
二、做好財政局內部自我監督檢查,建立健立全財政監督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認真做好關於財政管理和財政監督方面的調研工作。加大會計行為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
四、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大力宣傳財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
五、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效益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建立對財政資金從申報、撥付到使用過程的有效監督機制。
六、監督預算部門和單位銀行帳戶的設立、變更、撤銷、使用和管理。
七、監督政府性資金收入的繳納、劃分、留解、退付和資金撥付。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屬單位

集寧區財政局下設:
1、政府採購中心: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2、金融辦: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3、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是以中低產田和扶貧開發為重點,加大農業基礎設施、生態設施建設,改善農業基本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文化素質,改善其生產、生活條件,以市場為導向,發揮農業區域優勢,積極培育農村支柱產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4、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研究擬定國庫管理制度;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 部門預算指標;辦理預算 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5、信息網路管理中心:負責局內計算機軟硬體、網路和各項業務軟體的運行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培訓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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