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商務局

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商務局

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商務局是區政府職能組成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和集寧區有關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以商貿流通為重點的第三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本地區國內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國內外商貿物流招商引資的巨觀運行狀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政府關於商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二)貫徹落實自治區商務廳擬訂的商貿流通、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貫徹執行自治區商務廳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市場養老產業發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上級商務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動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外貿進出口的統計分析工作。
   (九)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負責我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利用外資政策。負責全區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依法備案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負責外商投資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實際利用外資到位資金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二)開展國際貿易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會展業的統籌協調、巨觀規劃和管理服務、擬訂會展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會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管理全區會展活動;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研究擬定全區樓宇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整合轄區樓宇資源,為招商引資提供載體,協助做好樓宇招商工作,為樓宇企業提供指導、協調和綜合服務。
   (十四)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會議組織、公文管理、秘書實務、重要檔案起草、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和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自治區歸口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協調處理機關財務管理、車輛管理、檔案管理、資產管理、接待管理、公益活動等日常事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和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信訪工作;承擔系統內“雙擁”及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機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
    負責局機關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等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股(含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市場秩序)
    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監督管理汽車流通行業。
    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負責普法教育工作。
    擬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建立健全網路零售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務大數據的集成和信息發布。
   (三)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股(含流通業發展)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和集寧區擬訂的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商品(成品油)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擬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等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
   (四)對外貿易股(含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草擬和貫徹實施我區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我區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的申報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推動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外貿進出口的統計分析工作。
    擬訂全區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並組織實施。受委託辦理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家政服務、市場化養老產業發展工作。
   (五)招商引資股(含外國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
    負責蒐集、篩選、整理集寧區以商貿物流為重點的第三產業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相應的綜合統計、分析、信息反饋、調整;籌組參加各類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商貿物流項目建設的調度、統計、綜合分析、信息反饋和目標考核工作。研究擬定第三產業招商優惠政策及措施。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利用外資政策。負責全區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依法備案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負責外商投資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實際利用外資到位資金的統計分析工作。
    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契約、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上報我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材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對外經貿談判和磋商,協調境外經濟合作區、物流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
   (六)會展業和樓宇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全區會展業的統籌協調、巨觀規劃和管理服務;負責擬訂會展業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會展營商環境建設;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會展活動。
    負責編制樓宇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推動樓宇經濟發展政策,打造特色樓宇和總部經濟,承擔樓宇資源的宣傳推介;負責全區億元以上樓宇打造;推動樓宇招商引稅、協稅、和護稅工作;負責做好全區樓宇資源調查,建立樓宇資源信息庫及樓宇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做好億元樓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加強樓宇業主管理;負責樓宇的設施配套、提升改造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修改和完善樓宇扶持政策;負責組織開展消化空置面積認定工作;協助解決樓宇盤活空置面積、企業引進和經營中的問題;制定全區樓宇招商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在建重點樓宇投資項目進行對接服務,並做好業態規劃工作;負責樓宇招商引企工作,協助辦理引進企業落戶認定。

現任領導

局長:李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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