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烏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烏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烏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機構隸屬:烏海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衛生和計畫生育
歷史沿革,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歷史沿革

1959年烏達鎮、卓子山礦區衛生科(局)成立。1961年烏達市設立衛生科,海勃灣市設立衛生局。
1976年隨著烏海市的成立,烏海市衛生局由烏達市衛生科、海勃灣市衛生局合半組建而成,是全市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是政府的組成部門,屬正處級行政單位。

領導信息

信 蕊:主 任 黨組書記
郭 俊:副主任 黨組成員
李普聯:副主任 黨組成員
孫 樂:副主任 黨組成員
李茂林: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高主柱:副主任
魏秀英:副主任 黨組成員

機構設定

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政務和機關事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和外事等工作;負責協調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
負責制定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開展管理幹部崗位培訓;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組織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系列技術職務評審;承擔機關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擬定和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經濟政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及醫保費用結算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實施行業財會制度、政府採購、大型設備集中採購制度;負責扶貧開發與支援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規劃與信息科
擬訂和實施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妹棗愉專項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和配置資源,指導區域規劃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承擔衛生、計畫生育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實施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及標準,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負責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政府績效管理,對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人員、項目資金實行績效考核。
綜合監督科
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監督檢查衛生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的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督查督辦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重大違法案件;負責綜合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棵囑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定贈芝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醫政醫管科
擬訂和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院前急救機構管理、采供血機構管理與監督政策規範、標準;組織開展醫師資格考試,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行業糾風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藥事、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臨床實驗室管理;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循立習元價和考核制度;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訂和實施農區牧整芝備邀區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隊伍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政策,並負責指導和監督政策的落實;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
擬訂和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管理和指導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工作,推進服務體系建設;負催全戶責監測評價影響婦幼健康和導致出生缺陷的危險因素,組織病殘兒鑑定;刪妹厚負責組織對節育手術的技術鑑定工作;擬訂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
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
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調開展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和培養、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老年衛生、家庭健康服務等工作;協調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工作。
計畫生育基層指導科
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組織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評選;組織協調計畫生育綜合改革;指導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
擬訂和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組織開展流動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推進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管理機制。
蒙中醫藥管理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蒙醫中醫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制定蒙中醫藥法制建設規劃及進行督查;管理相關的蒙醫中醫專項經費和相關的重點項目。負責指導協調蒙醫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研究機構結構布局;負責蒙醫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的評價和監督管理;參與監督管理蒙醫中醫醫療機構藥事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蒙中醫藥服務。承擔促進傳承、保護、套用、開發、發展蒙中醫藥醫學文化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蒙中醫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規劃;組織開展蒙中醫藥宣傳知識普及、科研成果和適宜技術推廣;負責擬訂蒙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組織蒙醫中醫住院醫師和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組織開展全市蒙中醫藥對外交流等工作。
政策法規研究與體制改革科(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監管辦)
宣傳與科技教育科
擬訂和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新聞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新聞發布制度;開展人口文化建設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熱線管理工作;負責輿情監控和應對工作。
擬訂和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
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醫改配套政策,指導重大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負責醫改政策、經驗、信息整理分析,承擔醫改重點指標數據監測、報送、通報等工作。承擔烏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法制建設規劃;組織起草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草案,負責重大行政政策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藥物政策協調機制,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及基本藥物增補目錄。開展基本藥物採購、配送的監管工作和監測評估並提出政策建議,開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綜合評價。擬定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辦法和相關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負責各醫療單位採購中標藥品信息的統計匯總及上報。
保健科
組織落實幹部保健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對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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