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氏廟碑銘

《烏氏廟碑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烏氏廟碑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烏氏廟碑銘
元和五年,天子曰:“盧從史始立議用師於恆,乃陰與寇連,夸謾凶驕,出不遜言,其執以來!”其四月,中貴人承璀即誘而縛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趨嘩,牙門都將烏公重允當軍門叱曰:“天子有命,從有賞,敢違者斬!”於是士諧斂兵還營,卒致從史京師。壬辰,詔用烏公為銀青光祿大夫河陽軍節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張掖郡開國公。居三年,河陽稱治,詔贈其父工部尚書,且曰:“其以廟享。”即以其年營廟於京師崇化里。軍佐竊議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無加命號,名差卑,於配不宜。”語聞,詔贈光夫人劉氏沛國太夫人。八年八月,廟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領府君而下,作主於第。乙巳,升於廟。
烏氏著於《春秋》,譜於《世本》,列於《姓苑》,在莒者存,在齊有餘枝鳴,皆為大夫。秦有獲,為大官。其後世之江南者家鄱陽,處北者家張掖,或入夷狄為君長。唐初,察為左武衛大將軍,實張掖人。其子曰令望,為左領軍衛大將軍。孫曰蒙,為中郎將;是生贈尚書,諱承玼,字某。烏氏自莒齊秦大夫以來,皆以才力顯;及武德以來,始以武功為名將家。開元中,尚書管平盧先鋒軍,屬破奚契丹,從戰捺祿,走可突於渤海上。至馬都山,吏民逃徙失業,尚書領所部兵塞其道,塹原累石,綿四百里,深高皆三丈,寇不得進,民還其居,歲罷運錢三千萬餘。黑水室韋以騎五千來屬麾下,邊威益張,其後與耿仁智謀說史思明降。思明復叛,尚書與兄承恩謀殺之。事發族夷,尚書獨走免。李光弼以聞,詔拜“冠軍將軍”,守右威衛將軍檢校殿中監,封昌化郡王、石嶺軍使。積粟厲兵,出入耕戰。以疾去職。貞元十一年二月丁巳,薨於華陰告平里,年若干,即葬於其地。二子:大夫為長,季曰重元,為某官。銘曰:
烏氏在唐,有家於初。左武左領,二祖紹居。
中郎少卑,屬於尚書。不償其勞,乃相大夫。
授我戎節,制有疆墟。數備禮登,以有宗廟。
作廟天都,以致其孝。右祖左孫,爰饗其報。
雲誰無子,其有無孫。克對無羞,乃惟有人。
念昔平盧,為限為瘁。大夫承之,危不棄義。
四方其平,士有迨息。來覲來齋,以饋黍稷。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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