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承辦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拉特前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類型: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股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法
律法規;擬定全旗安全生產規劃,計畫,分析和預測全旗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旗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
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旗直部門和各蘇木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匯集和發布全旗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旗
安全生產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旗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事故救援工作。
(四)承擔旗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根據巴彥
淖爾市要求,制定和分解全旗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按年度進行考核和檢查落實。
(五)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
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
山安全生產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八)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旗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
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文秘、檔案、電子政務、保密、信訪、
保衛、會務和機關後勤事務等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編制、人事、財務、國有資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國家、自治區、市級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全旗安全生產培訓、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申報和管理,指導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 .
擬訂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全旗安全生產規劃、計畫,分析和預測全旗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旗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旗直部門和各蘇木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和分解落實全旗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並監督執行;負責匯集和發布全旗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旗安全生產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道路交通、水運、鐵路、建築、水利,水保、農牧業、林業、郵政、電信、旅遊,教育、文化、衛生,農業機械、消防、質檢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電力、冶金,商貿、機械,有色、輕工,紡織、建材、菸草、鹽業、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組織調查和處理分管行業一般事故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參與分管行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對全旗礦山(含地質勘探、天然氣和石油勘探)安全
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指導、協調,監督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實施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礦山企業安全評估工作,參與礦山企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參與礦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對全旗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負責乙類危險化學品及非藥品類易製毒品生產和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及備案,並監督管理;依法參與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行政許可證的申報、備案工作及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參與調查和處理分管行業一般事故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參與分管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與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擬定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制度,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承擔全旗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工作;參與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和隊伍建設。根據旗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領導分工
1、局長張立明:主持安監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
2、副局長賈雨川: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常務、黨務、綜合治理、綜合辦公室及全旗危化行業企業(含礦山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質監、消防、建設、教育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
3、副局長彭德忠: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全旗礦山企業(含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機、公安、電力、水利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
4、副主任科員閆偉: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網路平台建設、企業建檔及統計報表等方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衛生、交通運輸、旅遊、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
5、副主任科員劉雲龍:協助彭德忠副局長工作。
股室負責人
1、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副主任科員劉雲龍為礦山股股長(兼),鄔永利為礦山股副股長;
2、應急救援與職業健康股:副主任科員閆偉為應急救援和職業衛生股股長(兼);
3、危化安全監督管理股:欒峻為危化及其他企業股股長,丁建強為副股長;
4、李向前為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