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拉特前旗司法局
  • 地址:烏拉山鎮烏拉特大街南100米
  • 所屬省份:內蒙古自治區
  • 郵編:014400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旗法律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旗直各單位、各蘇木鎮、駐旗單位、各企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全旗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管理和指導全旗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參與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考核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旗法律援助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全旗社區矯正工作。
(七)指導全旗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旗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備管理和警備督察工作。
(八)管理機關的計畫、財務工作和全旗司法行政系統的警械器具、警用車輛等物資裝備,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九)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十)承辦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司法局設六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記要、檔案、統計、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編制機關的經費預算、決算、基層投資及裝備計畫;管理監督機關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全旗司法行政系統的警械器具、警用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員被裝等。指導全旗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工作及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按照許可權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司法行政系統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工作;承擔全旗司法行政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警銜管理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二)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旗普法和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全旗法律規劃及專項法制宣傳和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三)公證律師股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旗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承辦任命公證員的具體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定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全旗蘇木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會矛盾排查處理和“148”法律服務熱線電話工作。
(五)社區工作股
擬訂並指導實施社區矯正有關政策、規定、制度和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法律援助股
擬訂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旗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旗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人員編制

司法局機關司法專項編制為27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4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的行政審批或行政許可事項,要按照政府效能化得原則,實行外部向旗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內部相對集中的管理制度。

領導班子

局 長:賀傑  負責辦公室及單位全局工作的協調配合工作。
總支書記、副局長:趙成業  負責綜治維穩工作、信訪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矛盾調處中心工作。
副局長兼公證處主任:劉大為  負責公證工作、律師工作。
副局長:王盼軍  負責宣傳教育工作、基層工作、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
紀檢組長:王曉玲 負責黨建工作、紀檢監查工作、扶貧工作、計畫生育工作、婦女兒童工作、關工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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