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審旗工信和科技局

烏審旗工信和科技局

烏審旗工信和科技局是烏審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審旗工信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烏審旗嘎魯圖鎮黨政新區2號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和旗關於新型工業化、創新驅動、商務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科技發展、商務及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科技創新和商務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協調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區、市和旗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和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旗本級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根據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工業領域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全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五)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全旗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市和全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承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九)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府服務企業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和重點骨幹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旗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國防科技動員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一)編制旗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配合上級科技部門做好科技管理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旗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二)擬訂全旗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旗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三)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旗科技保密工作。
(十四)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配合上級科技等部門做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工作。
(十五)組織擬訂全旗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按照上級科技部門要求,做好科學技術獎的組織推薦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牧區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牧區現代流通網路工程,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牧區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旗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落實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動落實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九)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協調並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根據授權代表旗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外商駐烏審旗代表機構和中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組織實施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上級商務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協助烏審旗企業申報國家援外企業資質,承擔自治區下派的援外項目任務。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二十)牽頭擬訂旗級招商引資的計畫、方案,並監督落實。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調配合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監督指導全旗性招商活動。統籌推進全旗電子商務和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一)負責旗本級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及科技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旗性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
(二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吉雅圖(局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巡視巡察工作。
郝 歡(局長)。
任建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主要領導負責科技領域工作;分管:科技股、高新技術股;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
寶音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主要領導負責工業、信息化、安全生產領域工作;具體負責投資規劃、招商引資、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防汛抗旱)、深化改革、宣傳思想、精神文明、非公經濟、污染防治、禁毒、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推進、服務視窗、質量強旗、信用體系建設。分管:工業股、信息化推進股、項目審批和規劃股、節能監察股、安全生產運行股;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
張春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主要領導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商務領域工作;具體負責政務、財務、資產管理、脫貧攻堅、“3+1”互助共建、創城、創衛、政務公開、工青婦、軟體正版化、電子政務、保密、檔案管理、人才建設、實績考核、“正向激勵、負向教育”、信訪、綜治維穩、掃黑除惡、普法依法治理、健康衛生、計畫生育、民族宗教、語言文字、創建放心消費城市,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商務股;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

內設機構

烏審旗工信和科技局內設5個股室,即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股牌子)、工業股(掛信息化推進股牌子)、項目審批和規劃股(掛節能監察股牌子)、科技股(掛高新技術股牌子)、商務股(掛安全生產運行股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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