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百寮請加王慈征等罪罰表

《為百寮請加王慈征等罪罰表》是唐代李嶠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百寮請加王慈征等罪罰表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嶠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百寮請加王慈征等罪罰表
臣某等言:伏見逆人王慈征等,並擢自凡庸,累承恩獎,遂得叨榮秩,職此禁戎,任切爪牙,寄同心膂。而忠勤之志,莫效於鷹鸇;悖逆之愆,反同於梟獍。向使邪謀不泄,陰計遂成,將恐變起宮闈,禍生肘腋:此實靈祇之所切齒,臣子之所寒心。若但寘以恆科,委之常憲,何以明大憝之愆咎,杜元兇之覬覦?望請污其官室,轘之都市,用遵雷電之象,允葉春秋之義,則衣冠塞望,夷夏甘心。無任憤切之誠,謹冒死陳請,臣某等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謹言。

作者簡介

李嶠(約645一約714),字巨山,唐代詩人,趙州贊皇(今河北贊皇)人。二十歲進士及第,任安定尉,舉制策甲科。累遷給事中,貶為潤州司馬,武后召為鳳閣舍人,累遷鸞台侍郎,知政事,封趙國公。景龍中,以特進守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睿宗立,出刺懷州。明皇貶為滁州別駕,改任盧州別駕。嶠富於才思,初與王(勃)、楊(炯)接踵,中與崔(融)、蘇(味道)齊名,晚諸人沒,獨為文章宿老,一時為學者取法,有集五十卷,《全唐詩》收其詩五卷。新舊《唐書》皆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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