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濮陽公附送官告申使回狀》是唐代李商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濮陽公附送官告申使回狀
- 作者:李商隱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濮陽公附送官告申使回狀
右。今月某日,中使某至,奉宣恩旨,賜臣前件敕書、手詔、官告者。已準詔旨示軍吏僧道耆老等。其官告已差押衙某奉表陳讓訖。
臣才謝適時,知非周物。承私門有後之慶,當大朝猶宥之恩,頡頑漸高,騰凌必遠。雕蟲可恥,揚子云不以為文;跨馬莫能,杜元凱於何稱武。遂叨旗鼓,及建麾幢。南犯瘴煙,遠提龍戶;西當爟火,密控犬戎。臨長萬人,董齊千乘,可以專殺,未嘗負租。況又榮假冬卿,顯分霜憲。軍前列秦時御史,幕下辟漢日郎官。碧落仰瞻,已參星象;丹霄回望,了別塵泥。滿盈之戒是虞,富貴之願斯足。而九國未至,六戎尚存。闕懸槁街,阻作飲器。礙白環之貢獻,隔青鳥之神仙。閱軍實而眥裂兵符,視戰格而發沖武弁。苟拘司敗,已漏嚴科,豈可授列五兵,任兼八座?詔開垂露,降自天家;中使飛星,來從日域。紫泥猶濕,黃紙未乾。宣傳而誰則懦夫,感激而孰非死士?固不合更稽成命,重曠殊恩。竊以君人者在度材而命官,臣下者宜論功而受賞。《易》憂且乘,《詩》戒斯亡。上斁彝倫,下招顛隕。實關國柄,非止臣身。是敢輒黷冕旒,亟陳章疏。言之必可,顓孫寧忘於書紳;汗出而收,漢祖何妨於銷印?
伏惟皇帝陛下深回睿鑒,曲被鴻慈,從國僑讓邑之言,獎成季辭卿之志。俾無賞(疑)僭,以激當官。倘粗得揚威,稍能陳力,恢復河右,收禹貢之地圖;盪定隴西,發皇唐之祖業。則亦不敢更辭竹帛,復拒鼎彝。明神所知,丹慊具在。臣不勝感恩陳乞悃款屏營之至。
作者簡介
李商隱(約813—約858),唐代詩人。字義山,號玉溪生、樊南生。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開成二年(837年)進士。曾任縣尉、秘書郎和東川節度使判官等職。處於牛李黨爭的夾縫之中,被人排擠,潦倒終身。詩歌成就很高,所作“詠史”詩多托古以諷,“無題”詩很有名。擅長律、絕,富於文采,具有獨特風格,然有用典過多,意旨隱晦之病。有《李義山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