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濮陽公許州請判官上中書狀》是唐代李商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濮陽公許州請判官上中書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商隱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濮陽公許州請判官上中書狀
韓琮、段環、裴蘧、夏侯曈,右件官等或斷金舊友,或傾蓋新知。既有藉於賓榮,敢自輕於主擇。輒以具狀奏請訖。伏乞相公曲贊殊恩,盡允私懇。使免孤鄭驛,不辱燕台。謹錄狀上。
作者簡介
李商隱(約813~約858),唐代詩人。字義山,號玉溪生、樊南生。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開成二年(837年)進士。曾任縣尉、秘書郎和東川節度使判官等職。處於牛李黨爭的夾縫之中,被人排擠,潦倒終身。詩歌成就很高,所作“詠史”詩多托古以諷,“無題”詩很有名。擅長律、絕,富於文采,具有獨特風格,然有用典過多,意旨隱晦之病。有《李義山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