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五行之一)

火(五行之一)

火曰炎上選自《尚書·洪範》,"炎",焚燒,炎熱,光明之義;“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熱,光明,上升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火。火是一種能量而不能歸類於物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
  • 五行相生:木生火
  • 五行相剋:火克金
  • 出處:《尚書·洪範》
特性,相生相剋,

特性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選自《尚書·洪範》,"炎",焚燒,炎熱,光明之義;“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熱,光明,上升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火。火是一種能量而不能歸類於物質。

相生相剋

五行相生相剋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 ,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係,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在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和“克我”兩方面的關係,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相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泛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土火的代表顏色是赤色、咖啡色,五行中缺火的人適宜佩戴的水晶有石榴石紅瑪瑙茶晶碧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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