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3項中的2項以上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50萬千瓦以上機組安裝工程;
(2)2台單機容量12.5萬千瓦機組或3台單機容量10萬千瓦機組整體安裝工程;
(3)5台單機容量5萬千瓦機組整體安裝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8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15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18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