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噴發災害

火山噴發活動造成的災害。火山噴發是指岩漿物質從火山口大量噴出的現象。火山噴出的物質主要包括碎屑物、熔岩以及氣體和水蒸氣。火山噴發方式有中心式噴發裂隙式噴發。噴發強弱和緩急程度不同,有突發性的強烈爆炸式噴發、緩慢的寧靜式噴發和介於二者之間的過渡式噴發。

基本介紹

  • 外文名:volcanic eruption hazard
  •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 詞目:火山噴發災害
  • 噴發地點:喀拉喀托島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詞目:火山噴發災害
英文:volcanic eruption hazard
釋文:在各種火山噴發活動中,以大規模突發性爆炸式噴發造成的災害最嚴重,不但可以直接摧毀城鎮,而且常引起地震、崩塌、海嘯和暴雨、土石流等次生災害,並可造成非常嚴重的人口死亡和財產損失。如:印度尼西亞喀拉喀托火山多次發生強烈爆發,在1883年,從5月20日開始噴發,8月26~27日達到高潮,噴出大量石英安山岩質浮石和火山灰,形成的火山雲高達70千米,伴隨火山噴發活動發生強烈爆炸,遠距3000千米的澳大利亞都感到火山爆炸的威力。伴隨火山爆發,發生地震和海嘯,許多村落被掩埋、摧毀,約3.6萬人喪生,喀拉喀托島被厚約30米的熔岩和火山灰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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