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平縣醫療保障局

灤平縣醫療保障局

灤平縣醫療保障局(簡稱縣醫療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根據《中共承德市委辦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灤平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承辦字〔2018〕55號),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平縣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Luanping county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承德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制度、規劃和標準。
(二)擬訂完善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建設智慧型監控平台,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落實承德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和保障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政策標準,健全完善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方案及政策標準。
(四)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貫徹落實承德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醫保支付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貫徹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完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落實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醫藥價格,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灤平縣醫療保障局貫徹執行全市統一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穩定可持續、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醫價“四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醫價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督辦、保密、信訪、檔案、值班、標準化建設、安全保衛和局內應急管理。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信息宣傳,組織網路輿情監測及應對工作。
制定政務公開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視窗單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紀檢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勵、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綜合統計工作。
(二)基金監管股。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 法規和待遇保障股。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
(四)醫藥服務管理股。制定完善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和管理辦法。貫徹落實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一次性醫用耗材目錄。
管理和督導落實省、市制定的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縣域內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工作。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釆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做好組織監督工作。

行政編制

灤平縣醫療保障局機關編制15名(行政編制7名,鎖定事業編制8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灤平縣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灤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灤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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