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

灌雲縣供銷社是縣政府授權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經濟工作的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組織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是一個集貿、工、農於一體的綜合性供銷社系統管理單位,位於灌雲縣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
  • 主體:農民
  • 基層供銷社:28個
  • 職工:6358名
基本概況,人員編制,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灌雲縣供銷社是縣政府授權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經濟工作的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組織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是一個集貿、工、農於一體的綜合性供銷社系統管理單位,位於灌雲縣城。下轄25個縣級直屬企業、廠(其中工業企業16個)、28個基層供銷社、18個基層合作商店。職工6358名,經營服務網點2140多個,有社員1.6萬戶,2007年商品銷售額12.6億元。
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
縣供銷社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會
根據灌政復(1989)5號《關於同意將“灌雲縣供銷合作聯社”更名為“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的批覆》檔案精神,供銷合作系統自下而上聯合起來的民眾性經濟團體的領導管理機構。並逐步成為具有自主經營權力和獨立利益的經濟實體組織。其基本職能是:代行政務(接受政府委託,代行一部分政府管理職能),管理社務;組織經營業務;搞好服務。更好地承擔國家賦予的“一身二任”的任務,充分發揮供銷社在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為發展農村商品經濟,搞好城鄉物資交流作出更大貢獻。

人員編制

2005年2月29日,根據灌雲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灌編(2005)3號檔案《關於明確縣供銷合作總社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編制額度的批覆》,縣供銷合作總社為正科級建制,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監察)幹部按有關規定配備。核定縣供銷合作總社財政供養編制額度18個,縣財政局按此額度安排財政經費預算,工資參照行政機關標準執行。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中央、省、縣黨委、政府關於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參與有關政策的制定 ,對成員社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
(二)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負責煙花爆竹和廢舊物資再生資源的經營及社辦工業的指導。
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
中華合作時報副社長查迎新考察灌雲縣社
(三) 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做好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工作。
(四)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工作,負責全縣棉花、蘆蒿、生豬、黑莓等項目的產業化發展指導,積極培植龍頭企業,強化為農服務功能。
(五)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密切同農民聯繫;履行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引導、服務職能,面向社會,在組織、管理、經營上實行開門、開放辦社,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六)發揮黨和政府密切與農民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協調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權益。
(七)協同各鄉鎮黨委做好對基層供銷社主任配備調整的考核、考察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供銷社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組織指導對基層供銷社幹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
(八)負責管理本級社有資產,指導全縣供銷社社有資產的管理,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一)辦公室
協助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管理機關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會議決定事項和上級交辦事項的落實,負責文秘、檔案、保密、政務信息和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資、保險、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信訪及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二)合作指導股
灌雲縣供銷合作總社
省社王永根副主任考察灌雲縣社服務三農載體
制訂基層供銷社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基層供銷社改革、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村級綜合服務社;負責“三農”服務工作方面的牽頭與管理工作;協助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指導所屬流通企業發展“總經銷、總代理”業務,負責組織、指導和檢查供銷地系統市場建設、經營網路工作,受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縣煙花爆竹、農資、棉花等市場管理,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供銷社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財務報表、統計報表、投資與基建管理和匯總上報等項工作,依照《社章》對其實施經濟效益、財務預決算、工程項目、法人代表離任等審計監督;指導供銷社內改制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依法實施財務監督。
(四)工業發展股
制訂縣供銷行業工業企業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縣供銷系統工業企業改革、發展與指導工作;開展招商引資和“三外”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棉花加工銷售、項目開發、安全生產等項工作。
(五)資產管理股
根據《社章》和有關檔案規定,代表縣社行使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管理和經營社有資產,確保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全系統重大項目審核報批、監督和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