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根據瀾雅文學社理事會的決定安排,原“瀾雅軒文學社”更名為“瀾雅文學社”。
瀾雅文學社率屬於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成立於2011年11月份,文學社的成長史與應院校史緊密相連。為學院文化發展建設貢獻力量。文學社的由來:瀾取水之意,汲清之境,水中清襯雅之趣,瀾雅無非文學之本也。故將瀾雅作為文學社之冠名。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主要榮譽,社團文化,會徽,書籤,活動比賽,常規活動,大型比賽,優秀活動代表,社員代表,理事會,社團章程,
歷史沿革
序言
2011年,瀾雅文學社與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同年成立。文學社以家文化為基礎,秉行文者同為親故。文學社始終堅持以提高自身文化修養為社團文化。“借字傳情,以書會友”是瀾雅的交友態度。瀾雅文學社旨在提高社員的文學素養,營造良好的文學氛圍,拓展學生文學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合作,傳播文學知識,弘揚中華文學,同時為應院學子提供一個展現文學個性風采的平台。瀾雅文學社有章程、有機構、有宗旨。每年月份6進行社團換屆選舉大會,10月份進行文學社成員納新大會。社員通過競聘和公開選舉及考核的方式獲得職位。社團下設書法部、文創部、組織部、財務部、宣傳部、媒體部、話劇部 七個部門,各部門間相輔相成,共同為社團的發展努力。在2017年4月瀾雅文學社加入了全國高校文聯,成為全國高校文聯單位會員。共同為我國文學文化傳播貢獻力量。
2011年11月9日在社團負責人王紅婷的帶領下,成立了瀾雅軒文學社並註冊於雲南民族大學文化學院(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前身)。
主要榮譽
獲獎時間 | 活動名稱 | 獲得榮譽 | 頒獎單位 |
---|---|---|---|
2013-2014 | 雲南民族大學文化學院社團評比 | 優秀社團 | |
2014-2015 | 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社團評比 | 五星社團 | |
2015-2016 | 雲南民族大學應院五四-社團評比 | 四星社團 | |
2016年4月 | —— | 正式成員單位 | |
2017年11月 | 第二屆全國大學生三行詩大賽 | 優秀組織獎 | |
2016-2017 | 雲南民族大學應院五四-社團評比 | 明星社團 | |
2017-2018 | 雲南民族大學五四·社團評比 | 明星社團 | |
2018年4月 | 第四屆全國高校優秀文學社團評選 | 全國高校優秀文學社團 | |
2018年4月 | 第四屆全國高校優秀文學社團評選 | 全國高校優秀文學期刊 | |
2018年6月 | 第一屆雲南民族大學社團文化節 | 《中國風華夏韻》三等獎 | |
2018-2019 | 雲南民族大學應院五四·社團評比 | 明星社團 | |
2019-2020 | 雲南民族大學·五四社團考評 | 明星社團 |
社團文化
會徽
“瀾雅”意指學海波瀾,辭致雅贍。 “社”從示從土,土亦聲。指團體或機構的意思。
瀾取水之意,汲清之境,水中清襯雅之趣,瀾雅無非文學之本也,故得名瀾雅文學社。
外圓:用以標識學院及文學社名稱,使其色調相配,突顯內圓設計重點。
內圓藍色:藍色是博大的色彩。給人一種心豁達之感,它更是永恆的象徵。用以此告誡後人,如何發展與繼承。
一書、一筆:強調勤讀勤寫。
兩波浪:毛筆畫出了兩波浪,象徵著文學文化長流,源源不斷;彩色說明了文學的多元化。
書籤
專屬書籤
活動比賽
常規活動
2014年9月27日,在升旗廣場進行了納新工作。
大型比賽
【全國大學生三行詩大賽】2017年10月30日,瀾雅文學社同全國高校文聯及各大高校文學社團聯合舉辦了第二屆全國大學生三行詩大賽,在這之前,瀾雅文學社在上年3月舉辦了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第一屆三行情詩詩大賽,此後該活動作為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的傳統活動,每年舉辦一屆。
【瀾雅杯·詩歌朗誦大賽】
2012年12月24日晚,由瀾雅軒文學社(瀾雅文學社前身)主辦的背景音樂詩歌朗誦大賽在一棟報告廳教室按時拉開了帷幕,這是由瀾雅軒文學社舉辦的雲南民族大學文化學院的第一屆朗誦大賽!此後瀾雅杯·詩歌朗誦大賽作為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的傳統活動,每年舉辦一屆。
【繁體字辨識大賽】
2016年5月30日-31日,瀾雅文學社舉辦了首屆繁體字辨識大賽。
【書法大賽】
2012年瀾雅文學社同華風漢韻社聯合舉辦了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第一屆書法大賽,此後每年舉辦一屆書法大賽。
【茶藝&文學知識競答大賽】
2017年11月20日瀾雅文學社攜手慕詩客茶藝協會舉辦了雲南民族大學應院第一屆茶藝&文學知識競答大賽。
優秀活動代表
【第四屆瀾雅杯·詩歌朗誦大賽】
2016年10月27日18:30,在3棟教學樓310教室舉辦了第四屆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詩歌朗誦大賽初賽;10月31日晚19:00,在3—310教室舉行了詩歌朗誦大賽決賽,決賽現場請來了肖伊,賈淑鳳,周必仙,高寶金,吳呈,李建國,鄭佳莉,劉蓓等八位老師參評。邀請到院團委藝術團禮儀隊;院團委校園之聲廣播站;學院新聞中心;學院各家社團出席活動。經過層層評選最後有李雨佳、李楚秋、李濟彬等七人分別獲得一、二、三等獎。
【首屆三行情詩大賽】2017年3月,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在4號教學樓大廳舉辦了三行情詩初賽,初賽以紙質版的形式在4號教學樓大廳展出,由全院師生參與投票。3月28日,於3-210教室進行了由共青團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委員會主辦、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社團聯合會——瀾雅文學社承辦的首屆三行情詩大賽。此次大賽邀請到學生處李建國老師,人文學系李文老師,人文學系普開勇老師,人文學系徐靜老師,擔任評審,邀請到院團委藝術團禮儀隊;院團委校園之聲廣播站;學院新聞中心;學院各家社團出席活動。
【第四屆書法大賽】2017年4月26號晚七點,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第四屆書法大賽在八百人報告廳正式拉開帷幕。 本次到場的嘉賓有:原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院長郗曉軍老師,團委書記鄭萬旭老師,武彩鳳老師,汪楊老師,梁瀟老師,李文老師。同時邀請到院團委藝術團禮儀隊;院團委校園之聲廣播站;學院新聞中心;學院各家社團出席活動。本次書法大賽開始前,由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院長郗曉軍老師為這次比賽寫下了第一筆。各位評審老師移步欣賞參賽者作品,並指點參賽者的創作。
【第二屆全國大學生三行詩大賽】2017年10月30日,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在3-210教室舉辦了由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共青團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委員會主辦、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部——瀾雅文學社承辦的第二屆全國大學生三行詩校園選拔賽。當晚所有獲獎選手的作品製作成電子版圖片形式,傳送給了高校文聯的。在本次大賽中 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榮獲了 本次全國三行詩大賽優秀組織獎,本次校園選拔賽獲獎同學有:畢通、馬良蓉、王世傑、楊雅婷、李靜、普建軍、楊德飛、楊朝嬌、康元、熊瓊、劉雲嵐、韋安美、明平。與此同時,社長李斌龍,副社長羅慕璇,組織部長李欣3名同學獲得了由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頒發的本次大賽優秀工作者稱號獎章。文學社成員李珈漫、孫澤宇、楊朝嬌、康元、熊瓊、王宏偉、代樹鴻、朱美穎、張文濤、張天琴等多名同學的作品也從復活賽進入了全國初賽,獲得了有全國高校文學社團聯合會三行詩組委會頒發的國家級獎項。本次校園選拔賽獲獎同學有:畢通、馬良蓉、王世傑、楊雅婷、李靜、普建軍、楊德飛、劉雲嵐、韋安美、明平。瀾雅文學社在給他們頒發院級獎項的同時給他們寄送全國三行詩組委會頒發的獎項。
【茶藝&文學知識競答大賽】2017年11月20日-23日,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在800人報告廳舉辦了由共青團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委員會主辦、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部——瀾雅文學社和茶藝協會承辦的首屆茶藝&文學知識競答大賽。本次活動邀請到院團委藝術團禮儀隊;院團委校園之聲廣播站;學院新聞中心;學院各家社團出席活動。
【第五屆書法大賽】2018年4月2號晚七點,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第五屆書法大賽在八百人報告廳正式拉開帷幕。各位選手簽到入場完畢,活動正式開始。
本次大賽邀請到李文老師和李明老師為這次活動提筆開賽,各位評審老師移步欣賞參賽者作品,指點參賽者創作。本次活動邀請到院團委藝術團禮儀隊;院團委校園之聲廣播站;學院新聞中心;學院各家社團出席活動。
社員代表
姓名 | 時間 | 曾任職務 | 現任職務/獲得榮譽 /作出貢獻 |
---|---|---|---|
李珈漫 | 2016年 | 第5屆社長 | 雲南大學碩士研究生、《瀾雅文集》創始主編 |
黃 容 | 2016年 | 第5屆書法部長 | 雲南大學碩士研究生 |
李斌龍 | 2017年 | 第6屆社長 | 雲南國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
張天琴 | 2017年 | 第六屆副社長 | 雲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 |
王韻秋 | 2017年 | 第6屆社員 | 雲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 |
持續更新中
理事會
2011--2021
【第一屆理事會】2011年11月--2013年6月
第一屆社長:王紅婷
【第二屆理事會】2013年6月--2014年6月
第二屆社長:楊夢夢
【第三屆理事會】2014年6月--2015年6月
社長:陳太誼
副社長:孔德瀟、張成段
組織部:
部長:龍順前 副部長:李瑤
文創部:
部長:陳米先 副部長:寧德其
外聯部:
部長:穆冬元 副部長:張成段
財務部:
部長:馬慧靑 副部長:楊紅霞
記者團:
部長:邵怡倩 副部長:李雪梅
宣傳策劃部:
部長:張麗 副部長:徐浩慧穎
文書:何琪
【第四屆理事會】2015年6月--2016年6月
社長:張成段
副社長:朱珠
文創部長:寧德其
書法部長: 李立章
組織部長:李瑤
宣傳部長:徐浩慧穎
外聯部長:張成段
【第五屆理事會】2016年6月--2017年6月
社長:李珈漫
副社長:木里比、李斌龍
文創部長:段鳴亞
書法部長:黃容、張穎、王玥、刀暢
組織部長:汪明彩
宣傳部長:向玉蓮
外聯部長:張體艷
【第六屆理事會】2017年6月--2018年6月
社長:李斌龍
副社長:羅慕璇、張天琴
秘書長:刀暢
文創部長:代樹鴻
書法部長:孫澤宇、李孟樓、朱繼穎
宣傳部長:張文濤
財務部長:朱美穎
組織部長:李欣
外聯部長:王宏偉
【第七屆理事會】2018年6月--2019年6月
社長:荀語嫣
副社長:陳雪剛、楊朝嬌
文創部長:尹楠、楊遠清
書法部長:王世韜、白江亮
宣傳部長:李施文斐、余恩普
外聯部長:董川銳
組織部長:查文蓉、熊瓊
財務部長:楊斌霞、吳敏
【第八屆理事會】2019年6月--2020年6月
社長: 陳雪剛
副社長:文致瑜、李宛芸、蘇子雯
書法部長:王俊俏
文創部長:林如意
宣傳部長:王蕊
財務部長:羅濤
外聯部長:趙娟
組織部長:左菊林
青雨話劇部:
部長:徐茂婷 副部長:刀桂嶺
道具組組長:何婉婉
【第九屆理事會】
【第十屆理事會】
2022--2032
【第11屆理事會】
社團章程
總則
總則
第一條: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創辦於2011年11月,與學院同年建立。
第二條:瀾雅文學社是隸屬於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由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管轄管理,聘請社團顧問、指導老師給予具體指導,以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大學生文化交流為主,兼顧普及與宣揚校園文化的學生文學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瀾雅文學社主要以《瀾雅文集》期刊(2015年創立)
第四條:社團宗旨為:提高社員綜合素養,拓展學生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合作,為師生提供展現個性風采的平台。
第六條:本社理事會成員每年六月份進行換屆改選。
第七條:本社各項重大決策由全體理事會成員討論決定,並報請社團指導老師和院團委批准。
第八條:本社定期舉行例會,總結部署工作。與社團有關的重大問題,通常情況下應徵求社員的意見。
第九條:活動開展應考慮注重社團的建設和發展。
第十條:機構設定
(一)瀾雅文學社下設戲書法部、編輯部、文創部、宣傳部、組織部、媒體部、以及文藝部七個部門,七部門在各盡其職的基礎上,群策群力開展工作,均向社長負責。
(二)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秘書長三名,各部設部長一名。
第十一條:部門職責
(一)社 長:代表瀾雅文學社,主持文學社各項工作。
(二)副社長:代表瀾雅文學社,密切配合社長做好各項工作,抓好分管工作。
(三)秘書長:負責活動的策劃、安排,檔案和經費的管理等日常事務。
(四)編輯部:負責上交稿件的審查、編輯工作,並全面負責社團刊物的編務工作。
(五)書法部:負責教授帶領社員學習書法,分享心得,弘揚中華傳統文化。
(六)宣傳部:負責宣傳海報、宣傳視頻的製作,獎狀、證書的書寫等。
(七)媒體部:負責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運營,至少保證每日一更新。
(九)組織部:機動、靈活的部門,如借用教室和其他物品,宣傳時負責協調各院系的辦公室,以保證比賽的順利進行等。
(十)文創部:負責活動串詞的編寫,組織社員積極參加文學作品創作。
社員
第十二條:凡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學院每年入校新生均可申請加入,在本社開展納新工作期間,文學愛好者可自願報名,經審核合格後,方可成為本社社員。
第十三條:社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二)擁護本社章程,熱心本社工作,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積極進行文學創作,並不斷提高個人文學水平。
(三)積極維護本社的尊嚴與榮譽,維護社團內部團結。
(四)提倡創新性創作、言論,根據現實開拓思路,為本社發展獻計獻策。
第十四條: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擁有平等機會參與本社各項活動。接受指導老師指導。在會議上有根據的自由發表個人觀點。
(二)擁有對任何社團幹部工作的質疑權、問詢權。
(三)對社團活動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組織討論決定對社員的處分或做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進行申辯,其他社員可為其作證辯證。
(五)社員可以自願申請退社。
(六)社員可免費領取社團發放的福利,如書籤、計算機免費維修。
(七)社員參加社團活動比賽,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八)社團任何組織任何人無權剝奪社員的上述權利。被除名社員不享有本社任何權利。
活動
第十五條:本社在課餘時間開展文學交流會,書法大賽,三行情書大賽,詩歌朗誦,繁體字辨別大賽,開設書法課,換屆暨生日慶典,納新例會,座談交流。
第十六條:本社工作有一定自主權,重大活動須報請院團委,社團部批准。
第十七條:本社活動旨在提高社員對文學的興趣,培養社員的文學素養。
紀律
第十八條: 此紀律是瀾雅文學社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瀾雅文學社精誠團結,完成各項工作的保證,各成員應自覺接受紀律的約束。
第十九條: 紀律處分有三種:警告、撤職、除名。
(一)警告。三次無故不出席各項應參加的會議且沒有書面請假的;社團幹部犯有錯誤情節較輕的;社員不履行義務情節較輕的;社員無故干預社團正常活動情節較輕的。
(二)撤職。社團幹部犯有錯誤情節嚴重的。
(三)除名。五次無故不出席各項應參加會議且沒有書面請假的;社員不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在社團內部無理取鬧的。
第二十條: 對作出突出貢獻者,進行表揚並予以記錄,並作為社團優秀組織人員、社團先進工作者等評比工作優先考慮的對象。
費用
第二十一條: 本社日常費用依靠社費和社會贊助。
第二十二條: 本社實行賬目公開,嚴格執行系社團部報賬規程,做到花錢有憑有據,賬目一目了然。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雲南民族大學套用技術學院瀾雅文學社,本社團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