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

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

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於2014年10月通過海關總署等四部委聯合批准設立,由中外運瀘州港保稅物流有限公司建設運營。項目總投資2.5億元,建設面積314畝,現已建成2000米長的封閉式隔離圍網和中心卡口、7500平方米的待檢停車區、5000平方米的查驗倉庫、5萬平方米的監管倉庫、1.7萬平方米的貨櫃堆場、1.5萬平方米的綜合業務技術用房和全覆蓋信息化管理系統、數位化監控系統和紅外警戒探測系統,滿足海關監管和通關需要。

2015年11月,項目通過海關總署等國家四部委正式驗收,現已封關運行。中心位於四川瀘州長江經濟開發區內,具體地址是瀘州市龍馬潭區羅漢街道臨港大道二段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
  • 面積:0.21 km
  • 獲批時間:2014年10月
  • 正式驗收:2015年11月19日
  • 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臨港大道二段4號
中心介紹,主要業務,政策優勢,推介會,

中心介紹

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是經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批准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場所,是四川省第二家保稅物流中心(第一家為成都空港保稅物流中心),具備口岸功能。
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

主要業務

功能
進出口貨物保稅倉儲、國際物流分撥配送、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和物流信息處理等。
可開展業務
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全球採購和國際分撥、配送;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經海關批准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
可存放貨物
國內出口貨物;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外商暫存貨物;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政策優勢

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是四川省目前第二個經海關總署等四部門聯合批准建設的保稅物流中心,具有“境內關外”的特殊政策優勢:
國內貨物進入物流中心視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物流中心內的貨物進入國內銷售視同進口,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
海關對從境外進入物流中心內的貨物,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予以保稅。
物流中心內企業可對所存儲的貨物進行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包括對貨物進行分級分類、分拆分揀、分裝、計量、組合包裝、打膜、加刷嘜碼、刷帖標誌、改換包裝、拼裝等輔助性簡單作業。
海關對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的貨物採取便捷的監管方式。
對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貨物進出物流中心,可根據需要並經海關批准,分批進出、集中報關。
物流中心內貨物銷往境外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徵收出口關稅。
外匯政策優勢
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的進出口,中心內企業無需辦理收付匯核銷手續。
國內企業從物流中心進口貨物,可以向中心內企業付匯,也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向物流中心內進出口貨物的,國內企業可以向物流中心內企業收匯,也可以從境外收匯。
其他稅收優惠
對物流中心內企業在中心內簡單加工的貨物,凡直接出口或銷售給中心內其他企業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對物流中心內企業之間或物流中心與出口加工區、保稅港區之間的貨物交易、流轉,免徵流通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

推介會

2015年12月16日下午,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政策宣講暨推介會在南苑賓館會議中心召開,向來自全省進出口量較大的近100家企業的代表推介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功能優勢,積極打造川滇黔渝結合部對外開放平台,加快外向型經濟發展。市委書記蔣輔義出席會議並致辭,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強主持會議,成都海關關長竇志民出席推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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