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單項否決指標,適用於所有政府網站、政府系統的政務新媒體;第二部分為扣分指標,第三部分為加分指標,適用於區縣政府入口網站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網站。扣分指標分值為120分,加分指標分值為40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1月11日
- 發布單位: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指標說明:
對政府網站檢查時,如網站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網站,不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分。如網站不存在單項否決問題,則對扣分指標進行評分,如評分結果低於72分,判定為不合格網站;高於96分,則進入加分指標評分環節,最後得分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採用扣分方式評分的,單項指標扣分之和不超過本項指標總分值。對於沒有對外服務職能的市級有關部門(單位),不檢查其網站涉及辦事服務的指標,對扣分指標評分時以95分為滿分,結果乘以24/19為第二部分得分。
對政務新媒體檢查時,如政務新媒體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則判定為不合格。
一、單項否決
檢查對象 | 指標 | 評分細則 |
政府網站 | 安全、泄密事故等嚴重問題 | 1.出現嚴重表述錯誤。 2.泄漏國家秘密。 3.發布或連結反動、暴力、色情等內容。 4.對安全攻擊放幾閥(如頁面被掛馬、內容被篡改等)沒有及時有效處置造成嚴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如偽造發稿日期等)。 6.因網站建設管理工作不當引發嚴重負面輿情。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站點無法訪問 | 監測1周,每天間隔性訪問20次以上,超過(含)15秒網站仍打不開的次數累計占比乃凶婆超過(含)5%,即單項否決。 | |
首頁不更新 | 監測2周,首頁無信息更新的,即單項否決。 如首頁僅為網站欄目導航入口,所有二級頁面無信息更新的,即單項否決。 (註:稿件發布頁未註明發布時間嬸炒贈的視為不更新,下同。) | |
欄目不更新 | 1.監測時間點前2周內的動態、要聞類欄目,以及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的通知公告、政策檔案類一級欄付設員棗目,累計超過(含)5個未更新。 2.應更新堡籃旬但長期未更新的欄目數量超過(含)10個。 3.空白欄目數量超過(含)5個。 上述情況出奔烏汽店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
互動回應差 | 1.未提供網上有效諮詢建言渠道(網上信訪、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除外)。 2.監測時間點前1年內,對網民留言應及時答覆處理的政務諮詢類欄目(線上訪談、調查徵集、網上信訪、紀檢舉報類欄目除外)存在超過3個月未回應有效留言的現象。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
政府網站 | 服務不實用 | 1.未提供辦事服務。 2.辦事指南重點要素類別(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機構、收費標準、辦理時間、聯繫電話、辦理流程)缺失4類及以上的事項數量超過(含)5個。 3.事項總數不足5個的,每個事項辦事指南重點要素類別(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機構、收費標準、辦理時間、聯繫電話、辦理流程)均缺失4類及以上。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註:對沒有對外服務職能的部門,不檢查其網站該項指標。) |
政務新媒體 | 安全、泄密事故等嚴重問題 | 1.出現嚴重表述錯誤。 2.泄漏國家秘密。 3.發布或連結反動、暴力、色情等內容。 4.因發布內容不當引發嚴重負面輿情。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內容不更新 | 1.監測時間點前2周內無更新。 2.移動客戶端(APP)無法下載或使用,發生“殭屍”、“睡眠”情況。 | |
互動回應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動功能。 2.存在購買“冬粉”、強制要求民眾點讚等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二、扣分指標(120分)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發布解讀 (31分) | 概況信息 | 1.未開設概況信息類欄目的,扣2分。 2.概況信息局潤更新不及時或不準確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註:對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網站不檢查該項指標。) | 2 |
機構職能 | 1.未開設機構職能類欄目的,扣2分。 2.機構職能信息不準確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註: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網站未開設機構職能類欄目的,扣4分,信息不準確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最多扣4分。) | 2 | |
領導信息 | 1.未開設領導信息類欄目的,扣2分。 2.領導姓名、簡歷等信息缺失或不準確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 2 | |
動態要聞 | 1.未開設動態要聞類欄目的,扣5分。 2.監測時間點前2周內未更新的,扣5分。 | 5 | |
政策檔案 | 1.未開設政策檔案類欄目的,扣5分。 2.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政策檔案類一級欄目未更新的,扣5分。 | 5 | |
政策解讀 | 1.未開設政策解讀類欄目的,扣5分。 2.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政策解讀類一級欄目未更新的,扣5分。 | 5 | |
解讀比例 | 隨機抽查網站已發布的3個以本地區本部門或本地區本部門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檔案,被解讀的檔案數量每少一個,扣1分。 (註:不足3個的則檢查全部檔案。) | 3 | |
解讀關聯 | 隨機抽查網站已發布的3個解讀稿:未與被解讀的政策檔案相關聯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該政策檔案未與被抽查解讀稿相關聯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註:不足3個的則檢查全部解讀稿。) | 3 | |
其他欄目 | 1.其他欄目存在空白的,每發現一個,扣2分。 2.其他欄目存在應更新未更新的,每發現一個,扣1分。 (註:因空白、應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標扣分的,本指標項下不重複扣分。) | 4 | |
辦事服務 (25分) | 事項公開 | 未對辦事服務事項集中分類展示的,扣3分。 | 3 |
線上申請 | 1.未提供線上註冊功能或提供註冊功能但用戶(含異地用戶)無法註冊的,扣5分。 2.註冊用戶無法線上辦事的,扣5分。 | 5 | |
辦事統計 | 1.未公開辦事統計數據的,扣2分。 2.監測時間點前1個月內未更新的,扣1分;3個月內未更新的,扣2分。 | 2 | |
辦事指南 | 隨機抽查5個辦事服務事項: 1.事項無辦事指南的,每發現一個,扣4分; 2.提供辦事指南,但重點要素類別(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機構、收費標準、辦理時間、聯繫電話、辦理流程)缺失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3.辦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確的(如未說明原件/複印件、紙質版/電子版、份數等),每發現一個存在該問題的事項,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發現一個存在該問題的事項,扣2分; 5.辦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檔案僅有名稱、未說明具體內容的,每發現一個存在該問題的事項,扣0.5分。 (註:不足5個的則檢查全部事項。) | 8 | |
內容準確 | 隨機抽查5個辦事指南,信息(如諮詢電話、投訴電話等)存在錯誤,或與實際辦事要求不一致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註:不足5個的則檢查全部指南。) | 5 | |
表格樣表 | 隨機抽查2個辦事指南,要求辦事人提供申請表、申請書等表單但未提供規範表格獲取渠道的,每發現一個存在該問題的辦事指南,扣1分。 | 2 | |
互動交流 (23分) | 信息提交 | 存在網民(含異地用戶)無法使用網站互動交流功能提交信息問題的,扣7分。 | 7 |
統一登錄 | 網站各個具有互動交流功能的欄目(網上信訪、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除外)提供的註冊登錄功能,未實現統一註冊登錄的,扣3分。 | 3 | |
留言公開 | 1.諮詢建言類欄目(網上信訪、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除外)對所有網民留言都未公開的,扣6分。 2.隨機抽查5條已公開的網民留言,未公開留言時間、答覆時間、答覆單位、答覆內容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3.監測時間點前2個月內未更新的,扣3分。 4.未公開留言受理反饋情況統計數據的,扣3分。 (註:不足5條的則檢查全部留言。) | 6 | |
辦理答覆 | 模擬用戶進行2次簡單常見問題諮詢: 1.未在5個工作日內收到網上答覆意見的,每發現一次,扣4分; 2.答覆內容質量不高,有推諉、敷衍等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扣4分。 | 7 | |
功能設計 (21分) | 域名名稱 | 1.域名不符合規範的,扣1分。 2.網站未以本地區本部門名稱命名的,扣1分。 3.網站名稱未在全站頁面頭部區域顯著展示的,扣1分。 | 3 |
網站標識 | 未在全站頁面底部功能區清晰列明黨政機關網站標識、網站標識碼、ICP備案編號、公安機關備案標識、網站主辦單位、聯繫方式的,每缺一項,扣0.5分。 | 3 | |
可用性 | 1.首頁上的連結(包括圖片、附屬檔案、外部連結等)打不開或錯誤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如首頁僅為網站欄目導航入口,則檢查所有二級頁面上的連結。 2.其他頁面上的連結(包括圖片、附屬檔案、外部連結等)打不開或錯誤的,每發現一處,扣0.1分。 | 1 | |
功能設計 (21分) | “我為政府網站找錯” | 1.未在首頁底部功能區規範添加“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入口的,扣1分。 2.未在其他頁面底部功能區規範添加“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入口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1 |
1.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存在網民留言超過3個工作日未答覆的,每發現一條,扣1分。 2.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存在答覆內容質量不高,有推諉、敷衍等現象的,每發現一條,扣1分。 | 3 | ||
站內搜尋 | 1.未提供全站站內搜尋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4分。 2.隨機選取4條網站已發布的信息或服務的標題進行測試,在搜尋結果第一頁無法找到該內容的,每條扣1分。 3.未對搜尋結果進行分類展現的(如按照政策檔案、辦事指南等進行分類),扣1分。 | 4 | |
一號登錄 | 註冊用戶在各個功能板塊(網上信訪、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除外)無法一號登錄的,扣2分。 | 2 | |
頁面標籤 | 1.隨機抽查5個內容頁面,無站點標籤或內容標籤的,每個扣0.1分。 2.隨機抽查5個欄目頁面,無站點標籤或欄目標籤的,每個扣0.1分。 | 1 | |
兼容性 | 使用主流瀏覽器訪問網站,不能正常顯示頁面內容的,每類扣1分。 | 2 | |
IPv6改造 |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扣1分。 | 1 | |
工作保障 (20分) | 工作通報 | 1.被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問題的,每發現一次,扣4分。 2.被市政府辦公室通報批評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 8 |
集約化平台 | 未加入全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的,扣2分。 | 2 | |
信息報送 | 全年未向市政府入口網站報送信息的,扣2分。 | 2 | |
日常監測 | 日常監測中每發現一個錯別字、漏字,扣0.1分。 | 1 | |
網站年報 | 1.2019年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未於2020年1月31日前向社會公開的,扣1分。 2.未在本單位政府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發布2019年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的,扣1分。 | 2 | |
系統維護 | 未按要求維護全國政府網站信息報送系統等平台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 2 | |
任務完成 | 未按要求完成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布置的各項工作的,每出現一次,扣1分。 | 3 |
三、加分指標(40分)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信息發布 (7分) | 數據發布 | 1.開設數據發布類欄目並在監測時間點前3個月內有更新的,得2分;監測時間點前3—6個月內有更新的,得1分。 2.監測時間點前6個月內,通過圖表圖解等可視化方式展現和解讀數據的,得1分。 3.定期更新數據集,並提供下載功能或可用數據接口的,得1分。 | 4 |
解讀回應 | 隨機抽查3個不同檔案的解讀稿,通過新聞發布會、圖表圖解、音視頻或動漫等形式解讀的,每個得1分。 | 3 | |
辦事服務 (6分) | 服務功能 | 1.提供服務評價功能的,得1分。 2.公布服務評價結果的,得1分。 | 2 |
服務內容 | 針對重點服務事項,整合相關資源,細化辦理對象、條件、流程等,提供專題或集成服務。提供3項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1至2項的,得1分。 | 2 | |
服務關聯 | 隨機抽查2個辦事服務事項,涉及到的政策檔案依據均準確關聯至本網站政策檔案庫的,得2分。 | 2 | |
互動交流 (8分) | 實時互動 | 模擬用戶進行1次簡單常見問題諮詢:諮詢後一個工作日內答覆且內容準確的,得3分;提供實時智慧型答問功能且內容準確的,得2分。 | 5 |
調查徵集 | 1.提供線上調查徵集渠道(不含電子郵件形式),且監測時間點前1年內開展活動超過(含)6次的,得2分。 2.監測時間點前1年內開展的調查徵集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均公開反饋結果的,得1分。 | 3 | |
功能設計 (6分) | 智慧型搜尋 | 1.提供關鍵字模糊搜尋功能的,得1分。 2.根據搜尋關鍵字聚合相關信息和服務功能,實現“搜尋即服務”的,得1分。 3.隨機選取該地區、該部門下級網站上的2條信息或服務的標題:通過該地區、該部門網站搜尋進行測試,能夠在搜尋結果第一頁找到該內容的,每條得1分。(沒有下級網站的,考核本網站搜尋功能。) | 4 |
用戶空間 | 註冊用戶可在用戶主頁下瀏覽其在本網站諮詢問題、辦事服務等歷史信息的,得2分。 | 2 | |
創新發展 (3分) | —— | 通過政府網站服務中心工作、方便社會公眾的做法突出,並獲得本地區、本部門主要領導同志肯定的,加3分。 | 3 |
工作保障 (10分) | 信息採用 | 區縣2020年度被市政府入口網站採用信息排名前三的,第1名加5分,第2名加3分,第3名加1分(僅對區縣)。 | 10 |
市級部門2020年度被市政府入口網站採用信息排名前五的,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8分,第3名加6分,第4名加4分,第5名加2分(僅對市級部門)。 | |||
融媒體平台對接 | 區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公開、辦事、互動等功能與縣級融媒體平台對接,提供內容、延伸發布取得較好效果的,加5分(僅對區縣)。 |
附屬檔案2
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
(2020年11月修訂)
指標說明:
本指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單項否決指標,第二部分為扣分指標,第三部分為加分指標。扣分指標分值為120分,加分指標分值為30分。
本指標考核對象為各區縣人民政府。具體評分方式為:如監管工作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分。如不存在單項否決指標所描述的問題,則對扣分指標進行評分,如評分結果低於72分,判定為不合格;高於96分,則進入加分指標評分環節,最後得分為第二、三部分之和。其中,採用扣分方式評分的,單項指標扣分之和不超過本項指標總分值。
類型 | 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單項否決 | —— | 1.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開展的抽查中,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新媒體因出現嚴重表述錯誤被判定為不合格。 2.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因其他原因,本地區政務新媒體被判定為不合格超過(含)5個。 3.未按季度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檢查工作。 4.在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 |
扣分指標 (120分) | 通報整改 | 通報公開之日起1周內對問題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發現一次,扣10分。 | 40 |
抽查檢查 | 本地區按季度組織開展的政務新媒體檢查未公開結果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 20 | |
考核評價 | 未將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的,扣10分。 | 10 | |
全面監管 | 政府新媒體未納入監管範圍的,每發現一個,扣1分。 | 10 | |
工作保障 | 未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業務培訓的,扣5分。 | 5 | |
未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的,扣10分。 | 10 | ||
未按要求完成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布置的專項工作,每次扣5分。 | 25 | ||
加分指標 (30分) | —— | 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上一年度合格率均達100%的地區,加5分。 | 5 |
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被點名表揚的,每次加5分。 | 20 | ||
通過政務新媒體服務中心工作、方便社會公眾成效突出,並獲得本地區主要領導同志肯定的,加5分。 | 5 |
附屬檔案3
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單位名單
一、區縣、園區檢查考核名單
(一)政府網站檢查考核名單。
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高新區、長開區、酒業園區、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航空航天產業園區
(二)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名單。
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高新區、長開區、酒業園區、兩江新城、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航空航天產業園區
二、市級部門檢查考核名單
(一)政府網站檢查考核名單。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審計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扶貧開發局、市信訪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林業竹業局、市醫保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口岸物流辦、市人防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名單。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市應急局、市審計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扶貧開發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林業竹業局、市醫保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稅務局、瀘州調查隊、市氣象局、瀘州海事局、瀘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註:檢查考核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解讀
一、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四川省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安排》(川辦發〔2020〕35號)、《瀘州市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瀘市府辦函〔2020〕4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關於調整四川省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的通知》(川府公開辦函〔2020〕4號)等要求,並結合工作實際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進行了部分調整。
二、主要內容
主要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進行了調整。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中的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進行了調整細化;對《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中的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進行了最佳化。
三、涉及範圍
《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中的單項否決指標,適用於所有政府網站、政府系統的政務新媒體;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適用於區縣政府入口網站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網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適用對象為各區縣人民政府。
附屬檔案2
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
(2020年11月修訂)
指標說明:
本指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單項否決指標,第二部分為扣分指標,第三部分為加分指標。扣分指標分值為120分,加分指標分值為30分。
本指標考核對象為各區縣人民政府。具體評分方式為:如監管工作出現單項否決指標中的任意一種情形,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分。如不存在單項否決指標所描述的問題,則對扣分指標進行評分,如評分結果低於72分,判定為不合格;高於96分,則進入加分指標評分環節,最後得分為第二、三部分之和。其中,採用扣分方式評分的,單項指標扣分之和不超過本項指標總分值。
類型 | 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單項否決 | —— | 1.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開展的抽查中,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新媒體因出現嚴重表述錯誤被判定為不合格。 2.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因其他原因,本地區政務新媒體被判定為不合格超過(含)5個。 3.未按季度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檢查工作。 4.在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情況出現任意一種,即單項否決。 | — |
扣分指標 (120分) | 通報整改 | 通報公開之日起1周內對問題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發現一次,扣10分。 | 40 |
抽查檢查 | 本地區按季度組織開展的政務新媒體檢查未公開結果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 20 | |
考核評價 | 未將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的,扣10分。 | 10 | |
全面監管 | 政府新媒體未納入監管範圍的,每發現一個,扣1分。 | 10 | |
工作保障 | 未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業務培訓的,扣5分。 | 5 | |
未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的,扣10分。 | 10 | ||
未按要求完成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布置的專項工作,每次扣5分。 | 25 | ||
加分指標 (30分) | —— | 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上一年度合格率均達100%的地區,加5分。 | 5 |
在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開展的檢查中,被點名表揚的,每次加5分。 | 20 | ||
通過政務新媒體服務中心工作、方便社會公眾成效突出,並獲得本地區主要領導同志肯定的,加5分。 | 5 |
附屬檔案3
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單位名單
一、區縣、園區檢查考核名單
(一)政府網站檢查考核名單。
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高新區、長開區、酒業園區、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航空航天產業園區
(二)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名單。
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高新區、長開區、酒業園區、兩江新城、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航空航天產業園區
二、市級部門檢查考核名單
(一)政府網站檢查考核名單。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審計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扶貧開發局、市信訪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林業竹業局、市醫保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口岸物流辦、市人防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政務新媒體檢查考核名單。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市應急局、市審計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扶貧開發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林業竹業局、市醫保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稅務局、瀘州調查隊、市氣象局、瀘州海事局、瀘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註:檢查考核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解讀
一、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四川省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安排》(川辦發〔2020〕35號)、《瀘州市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瀘市府辦函〔2020〕4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關於調整四川省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的通知》(川府公開辦函〔2020〕4號)等要求,並結合工作實際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進行了部分調整。
二、主要內容
主要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進行了調整。對《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中的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進行了調整細化;對《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中的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進行了最佳化。
三、涉及範圍
《瀘州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中的單項否決指標,適用於所有政府網站、政府系統的政務新媒體;扣分指標、加分指標,適用於區縣政府入口網站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網站。《瀘州市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適用對象為各區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