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國家稅務局

瀘州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設定。瀘州市國家稅務局現設13個內設機構(正科級)、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處級,直屬稅務分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為正科級)、3個事業單位(正科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科(正科級)。

2018年7月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標誌著原瀘州市國家稅務局、瀘州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國家稅務局
  • 主要領導:苟茂林(黨委書記、局長) 
  • 位    置: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釣魚台路32號  
  • 郵政編碼:646000 
  • 主要榮譽: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受理時間,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專業化服務,負責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及稅源管理;
8.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和瀘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受理時間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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