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林業局

瀏陽市林業局

瀏陽市林業局(以下簡稱市林業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瀏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長辦〔2019〕23號),市林業局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長沙市委和市委關於林業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林業局
  • 外文名:Liuyang Forestr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辦公地址,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機構編制,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地址:湖南省瀏陽市行政中心附六棟。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和棵抹榜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古樹名木、林木花卉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危拔挨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森林防火工作;組織指導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瀏陽市林業局瀏陽市林業局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沙化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修復與保護、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核,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省、長沙市委託市人民政府或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濕、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相關林業產業標準漏循拘等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棄企甩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糠循煉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翻整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

職責分工

關於濕地保護的職責分工
市林業局負責對濕地保護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自然資源局、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濕地保護工作。
關於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林業局負責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生長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巴講勸辨)及林副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質量安全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信息、機關後勤服務、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制度的督查落實;負責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計財審計科。編制年度林業、政府性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林業投資、部門預算、各項專項資金、基金及相關項目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項目績效評價、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林業爭資、融資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三)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起草全市國土綠化政策,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林業等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和種質資源庫建設;負責良種選育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石漠化防治、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經濟林、花卉苗木等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組織開展森林、荒漠動態資源監測與評價;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相關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國有林場森林防火工作;指導管理國有林場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監督林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國家公園管理辦公室)。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協調全市野生動植物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組織開展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和評價,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濕地公園,提出新建、調整濕地公園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六)法規科。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契約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政法綜治、維穩工作;負責林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綜合執法的案件進行審查把關;負責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
(七)政工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生工作;指導關工委、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構編制

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摘自瀏辦發〔2019〕42號檔案)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

職責分工

關於濕地保護的職責分工
市林業局負責對濕地保護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自然資源局、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濕地保護工作。
關於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林業局負責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生長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質量安全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信息、機關後勤服務、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制度的督查落實;負責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計財審計科。編制年度林業、政府性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林業投資、部門預算、各項專項資金、基金及相關項目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項目績效評價、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林業爭資、融資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三)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起草全市國土綠化政策,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林業等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和種質資源庫建設;負責良種選育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石漠化防治、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經濟林、花卉苗木等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組織開展森林、荒漠動態資源監測與評價;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相關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國有林場森林防火工作;指導管理國有林場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監督林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國家公園管理辦公室)。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協調全市野生動植物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組織開展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和評價,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濕地公園,提出新建、調整濕地公園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六)法規科。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契約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政法綜治、維穩工作;負責林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綜合執法的案件進行審查把關;負責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
(七)政工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生工作;指導關工委、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構編制

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摘自瀏辦發〔2019〕42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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