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瀏陽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瀏陽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瀏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長辦〔2019〕23號)、《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瀏陽市機構改革涉改科級事業單位調整的批覆》(長編委發〔2019〕10號),瀏陽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以下簡稱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 外文名:LIUYANG PUBLIC ENGINEERING CONSRUCTION CENTER
  • 機構屬性:公益類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瀏陽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交通、水利項目除外)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項目的業主職能,承擔項目法人責任,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集中組織實施。
(二)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政府投資項目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組織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及投資估算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參與規劃選址等前期工作。
(四)牽頭組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地質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項目概算和相關檔案的編制、報批等前期工作。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政府投資項目計畫,辦理相關手續,組織施工圖設計,編制預算並報有關部門審批。
(六)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委託監理、簽訂契約、施工報建等前期工作。
(七)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八)負責組織編制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工程結算和財務決算。
(九)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承建項目產權登記和資產移交手續。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督導部)。負責中心內部綜合協調、黨政服務工作,負責辦文辦會、機要保密、文字信息、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工作督查、績效考核、宣傳文化、意識形態、文明創建、統一戰線、政法綜治(安全保衛)、信訪接待、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工青婦、計畫生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扶貧聯村、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前期部。負責辦理工程項目的用地、立項、規劃、施工、消防、環保等相關報建手續;負責項目節點計畫的制訂及全程進度的跟蹤。
(三)技術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地形圖測繪、工程地質勘察,各階段設計工作及設計檔案報批,跟蹤設計工作質量和進度;負責工程項目的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工作。
(四)工程一部。負責房屋建築類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施工進度,組織工程項目質量、安全檢查;負責辦理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手續;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承建項目產權登記和資產移交手續。
(五)工程二部。負責市政公益設施和一般房建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施工進度,組織工程項目質量、安全檢查;負責辦理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手續;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承建項目產權登記和資產移交手續。
(六)投資部(採購部)。負責工程估算和概算報審及預算、結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招標投標和工程貨物、設備採購工作;負責辦理工程進度款、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及概算調整等工作和相關報批手續。
(七)財務部。負責中心財務核算和預決算;負責工程項目資金支付、財務核算等各項財務業務。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摘自瀏辦發〔2019〕48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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