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建築工程施工無標底招標試行辦法》是瀋陽市建築工程管理局2001年1月5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建築工程施工無標底招標試行辦法
- 外文名:shenyang buildings laws
- 發布日期:2001-01-05
- 生效日期:2001-01-0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0606
【發布文號】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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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建築工程施工無標底招標試行辦法
(二00一年一月五日瀋陽市建築工程管理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步伐,提高工程建設水平,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國際慣例,結合具體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中所稱無標底招標,是指招標人不編制標底,不設投標報價有效幅度,投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規定自主報價的招標方式。
第四條市建築工程管理局是本市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無標底招標依法實施監督管理,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標報價
第五條為滿足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無標底招標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二)有滿足投標報價所需的設計檔案及其它技術資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二)有滿足投標報價所需的設計檔案及其它技術資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投標報價可採用施工圖報價或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
施工圖報價是指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招標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由投標人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出該工程項目的工程量,並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及企業的自身情況組織報價。
工程量清單報價是指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招標工程項目具體的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檔案的要求及企業的自身情況組織報價。
施工圖報價是指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招標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由投標人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出該工程項目的工程量,並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及企業的自身情況組織報價。
工程量清單報價是指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招標工程項目具體的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檔案的要求及企業的自身情況組織報價。
第七條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招標人應依據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按照本省現行預算定額規定的計量單位、計算規則計算出工程實物量後,向投標人提供工程實物量清單:
(二)工程量清單報價採用綜合單價法報價,綜合單價是指完成某分項工程除稅金外的所有費用的單價;
(三)非實物形態的競爭性費用(指現場施工配套措施所發生的但又不形成實物量的費用),由投標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的數量自主擇項報價;
(四)招標人對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有指定要求的,應在招標檔案中說明。
(一)招標人應依據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按照本省現行預算定額規定的計量單位、計算規則計算出工程實物量後,向投標人提供工程實物量清單:
(二)工程量清單報價採用綜合單價法報價,綜合單價是指完成某分項工程除稅金外的所有費用的單價;
(三)非實物形態的競爭性費用(指現場施工配套措施所發生的但又不形成實物量的費用),由投標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的數量自主擇項報價;
(四)招標人對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有指定要求的,應在招標檔案中說明。
第八條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檔案的一部分。
第三章 評標定標
第九條無標底招標的評標定標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定法。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報價最低者中標的評定標方法。
綜合評定法是指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中標的評定標方法。
招標人對上述兩種方法可任選其一,並在招標檔案中明確規定。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報價最低者中標的評定標方法。
綜合評定法是指投標人的投標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中標的評定標方法。
招標人對上述兩種方法可任選其一,並在招標檔案中明確規定。
第十條採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對投標檔案進行符合性鑑定。投標檔案應實質上回響招標檔案的要求,應與招標檔案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評標委員會對實質上不回響招標檔案要求的投標予以拒絕。
(二)對投標檔案的技術標進行評估。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所報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畫、施工人員和施工設備的配備,施工技術能力、以往履行契約情況、臨時設施的布置等進行評估,按合格與不合格兩個標準評定,不合格的投標被拒絕。
(三)對投標報價進行評估。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回響招標檔案的要求和技術標合格的投標進行投標報價評估。在評估投標報價時應按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進行校核後,確定評審報價,並按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
(四)對報價答辯結果進行評定。評標委員會對報價最低的投標人進行報價答辯、認定報價不低於成本後,即確定該投標人為中標單位,如被認定為屬於低於成本的報價,則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中標資格,並依次對下一名次投標人進行報價答辯,最終確定中標單位並寫出評標報告。
(一)對投標檔案進行符合性鑑定。投標檔案應實質上回響招標檔案的要求,應與招標檔案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評標委員會對實質上不回響招標檔案要求的投標予以拒絕。
(二)對投標檔案的技術標進行評估。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所報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畫、施工人員和施工設備的配備,施工技術能力、以往履行契約情況、臨時設施的布置等進行評估,按合格與不合格兩個標準評定,不合格的投標被拒絕。
(三)對投標報價進行評估。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回響招標檔案的要求和技術標合格的投標進行投標報價評估。在評估投標報價時應按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進行校核後,確定評審報價,並按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
(四)對報價答辯結果進行評定。評標委員會對報價最低的投標人進行報價答辯、認定報價不低於成本後,即確定該投標人為中標單位,如被認定為屬於低於成本的報價,則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中標資格,並依次對下一名次投標人進行報價答辯,最終確定中標單位並寫出評標報告。
第十一條綜合評定法採用以計分為基礎的評定方式。評定內容由技術標、商務標和項目班子配備三部分組成。按工程類別不同設定三部分的權重,總分值為100分。
(一)特大及一類工程:技術標的權重為50%,商務標的權重為3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二)二類工程:技術標的權重為30%,商務標的權重為5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三)三類及四類工程:商務標的權重為8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一)特大及一類工程:技術標的權重為50%,商務標的權重為3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二)二類工程:技術標的權重為30%,商務標的權重為5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三)三類及四類工程:商務標的權重為80%,項目班子配備權重為20%。
第十二條綜合評定法各部門的具體評分標準為:
(一)技術標評定分值100分:
1、施工方案,評定分值16-25分;
2、工程質量保證措施,評定分值21-30分;
3、施工進度計畫和保證措施,評定分值14-20分;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評定分值9-15分;
5、施工機械設備的選用和布置:評定分值6-10分。
分數匯總時,去掉評審的最高和最低分後,計算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
(二)商務標評定分值100分:
1、在各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中,去掉最高報價和低於次低報價5%以上的最低報價後,計算平均值,以此為基準價,基準分為100分;
2、投標單位報價低於基準價3%以內的為100分,低於基準價3%以上的,每低於1%扣4分;高於基準價的,每高於1%扣8分;
3、低於次低報價5%以上的最低報價,商務標只得20分。
(三)項目班子配備評定分值100分:
1、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滿足要求的得50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項目班子配備符合招標檔案要求且人員齊備的得20分;
3、三年內獲國家、省、市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的分別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4、三年內獲魯班獎、省、市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分別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5、其它10分。
(一)技術標評定分值100分:
1、施工方案,評定分值16-25分;
2、工程質量保證措施,評定分值21-30分;
3、施工進度計畫和保證措施,評定分值14-20分;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評定分值9-15分;
5、施工機械設備的選用和布置:評定分值6-10分。
分數匯總時,去掉評審的最高和最低分後,計算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
(二)商務標評定分值100分:
1、在各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中,去掉最高報價和低於次低報價5%以上的最低報價後,計算平均值,以此為基準價,基準分為100分;
2、投標單位報價低於基準價3%以內的為100分,低於基準價3%以上的,每低於1%扣4分;高於基準價的,每高於1%扣8分;
3、低於次低報價5%以上的最低報價,商務標只得20分。
(三)項目班子配備評定分值100分:
1、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滿足要求的得50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項目班子配備符合招標檔案要求且人員齊備的得20分;
3、三年內獲國家、省、市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的分別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4、三年內獲魯班獎、省、市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分別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5、其它10分。
第十三條三、四類工程,其技術標不進行評分,只由評標委員會評定是否符合招標檔案的要求。
第十四條採用綜合評定法的,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招標檔案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給投標人打分,並按下列公式確定各投標人的評定分數:
評定分數=技術標得分×技術標權重+商務標得分×商務標權重+項目班子配備得分×項目班子配備權重。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根據投標人的得分,按高低次序排出名次。
(三)對所有評標委員會成員排出的名次統計匯總,採用“篩選法”確定投標人最終的排列名次。
(四)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寫出評標報告,並按投標人的排列名次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排列名次第一名的投標人中標。採用哪種方式,應在招標檔案中明確規定。
(一)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招標檔案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給投標人打分,並按下列公式確定各投標人的評定分數:
評定分數=技術標得分×技術標權重+商務標得分×商務標權重+項目班子配備得分×項目班子配備權重。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根據投標人的得分,按高低次序排出名次。
(三)對所有評標委員會成員排出的名次統計匯總,採用“篩選法”確定投標人最終的排列名次。
(四)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寫出評標報告,並按投標人的排列名次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排列名次第一名的投標人中標。採用哪種方式,應在招標檔案中明確規定。
第十五條評標委員會成員由招標人代表和相關的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組成,總數為不少於7人的奇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於總數的三分之二。
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從瀋陽市評標專家庫內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
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從瀋陽市評標專家庫內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
第四章 契約簽訂與結算
第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契約。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契約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定。
第十七條契約價應與中標價一致。工程最終結算價除設計變更和契約內容調整而引起的工程量變化可以調整外,中標單價不得調整。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