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員會

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員會

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員會是由瀋陽市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瀋陽市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員會
  • 所屬地區:瀋陽市和平區
  • 所屬單位:瀋陽市和平區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何增春(主任)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2月8日瀋陽市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正式閉幕,何增春當選為區監察委員會主任,並進行了憲法宣誓。
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員會
瀋陽市和平區監察委掛牌成立
當天下午立即召開和平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根據監察委員會主任的提名,區人大常委會任命劉慶霞、臧健為和平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喻為、張曉東、姜啟軍、劉強為和平區監察委員會委員,屆時監察委員會的完整架構形成。
12月9日,瀋陽市和平區正式掛牌成立區監察委員會。
和平區區委書記李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蔡效軍、區監察委員會主任何增春、區檢察長徐適區紀委監委中層以上幹部出席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