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司法局

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執行和勞教所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司法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所屬地區:瀋陽市
  • 郵政編碼:110000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司法行政及監獄、戒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和監獄管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3、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工作及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指導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5、制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地區、各行業的法治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6、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8、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9、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0、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11、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瀋陽考區考試工作。
12、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的督促落實;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保衛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處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治部(警務部)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工作,承擔市司法行政系統領導班子建設、人事警務、教育培訓工作。下設幹部管理處、人事編制處(警務處)、教育培訓處。
(二)幹部管理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處級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後備幹部選拔、培養、考察工作;負責機關科級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工作和直屬單位科級領導幹部任免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出國人員的政審、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區、縣(市)委考核區、縣(市)司法局領導幹部。
(三)人事編制處(警務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的警銜評授申報和警務管理工作。
(四)教育培訓處。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及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在職公務員和幹警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表彰獎勵工作。
(五)基層工作指導處。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法治宣傳處。負責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治宣傳和法治創建工作。
(七)社區矯正管理處(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管理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擬定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社區矯正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八)律師工作管理處。監督、指導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市律師協會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許可審查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違法執業行為的查處工作。
(九)公證工作管理處。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的執業活動;負責公證機構設立、公證員任職初審工作;負責對公證機構、公證員違法違紀執業行為進行處罰等工作。
(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處。管理、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及工作人員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各區、縣(市)法律援助機構及法律援助聯絡部和工作站點的培訓、交流、統計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司法鑑定管理處。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初審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的司法鑑定活動;按管理許可權對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工作。
(十二)國家司法考試處。具體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瀋陽考區的考試工作。
(十三)監獄工作管理處。負責市屬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監獄刑罰執行、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衛生及獄內偵查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罪犯獎懲(假釋、減刑、加刑、監外執行、探親假)及罪犯保外就醫、監外治療工作。
(十四)戒毒工作管理處。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矯治、警戒、習藝勞動及生活衛生等方面工作;負責戒毒人員調配和提前解除、延期、變更戒毒方式、所外就醫的審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聯合幫教工作。
(十五)生產處。擬定全市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經濟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監督、檢查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所屬企業生產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生產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檢查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特種設備安全、用電安全,防雷防汛業務指導和檢查工作;負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所屬企業開業、註銷、兼併、破產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六)財務處。負責編制、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年度計畫、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機關日常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編制、決算和撥款分配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車輛、通訊保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十七)後勤保障處。負責全市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年度預、決算編報工作及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報及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槍枝彈藥、警戒具、備裝物資等警用物資管理工作;負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市監獄局及各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八)審計處。負責直屬單位財務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行政預算經費執行情況年度審計和企業生產勞務收支情況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屬事業單位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內部審計工作。
(十九)法制處。組織起草有關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審核市司法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開展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工作。
(二十)研究室。組織擬定司法行政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課題及專項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其他文字綜合及調查研究事項。
(二十一)信息處。負責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及相關信息收集、綜合、分析、報送、交流工作。
(二十二)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委(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處。合署辦公,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兼監獄局局長、政委:董開德
領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領導監獄管理局和強制隔離戒毒全面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和平北大街23號
瀋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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