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進一步以改革增動力、增活力,不斷破除體制機制弊端,釋放改革紅利,提高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圍繞加快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東北區域金融中心和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等3項重點工作,制定本工作要點。

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一)積極推進大型國有企業戰略重組。鼓勵工具機集團、東藥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升企業發展的動力、活力與核心競爭力。推動盛京銀行、沈鼓集團上市,培育北方重工核心業務上市,推進東北製藥、惠天熱電等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力爭年底前全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新增1家。
(二)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國有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改革國有企業領導人選拔任用機制,實行企業負責人年薪與企業效益掛鈎制度,建立健全股權激勵制度,擴大企業管理層持股試點。推進沈鼓集團、工具機集團、北方重工等大型國有企業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形成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三)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快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逐步實現從“管企業”向“管資產”、“管資本”轉變。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模式,完善監管制度,逐步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和分類監管。完善國有資產第三方清產核資制度和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追溯制度,健全國有企業監管考評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最佳化國有資本布局,加快推進國有資本向先進裝備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公用事業和重點骨幹企業集中。
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四)不斷擴大市場準入。探索制定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的負面清單和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開展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試點。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在放寬註冊資本、出資期限、登記住所、年檢報告和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等方面,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創造寬鬆環境。
(五)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劃體系、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創造市場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創新中小微企業融資機制,鼓勵中小企業和科技型企業上市及在遼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設立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基金,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創新試驗區、民間資本管理創新試驗區和中小企業信用建設試驗區,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管理體制。
實施創新驅動戰略
(六)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高校院所為依託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圍繞提高支柱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圍繞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能量,加快形成以激勵創新和產業化業績為導向的用人機制和薪酬分配製度。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經費分配和評價成果的新機制,建立以創新進度、創新質量和產業發展實績為主要內容的評估機制,建立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提升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探索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終生受益的商業運作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實施國家第二批專利保險試點,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託管試點,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科技開放合作體制機制,強化領軍人才和研發團隊引進培養。加快泗水科技新城和國家大學科技城建設。
(七)有效促進“兩化”深度融合。圍繞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重大裝備成套能力、基礎產業配套能力和生產性服務業支撐能力,不斷完善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的規劃體系、政策體系、評估體系和工作機制。探索智慧型製造促進工業轉型升級的瀋陽模式,爭取成為國家裝備工業“兩化”融合暨智慧型製造試點和首批國家“兩化”深度融合試點。推進“兩化”融合10大類公共服務平台和20戶重點企業示範項目建設,爭取將鐵西區和東陵區(渾南新區)建成國家“兩化”深度融合示範區。
(八)全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完善信息化推進節能減排的體制機制。建立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升級的體制機制。實施《瀋陽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加快推進鐵西區、東陵區(渾南新區)、瀋北新區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區建設。推廣瀋陽高新技術開發區“一區多園”模式,支持高新區和科技園區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
(九)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鞏固深化瀋陽市國家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和鐵西區國家生產性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健全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加快推進工業企業主輔分離。支持生產性服務業重點園區、企業和平台建設。
深化金融財稅價格體制改革
(十)深入推進最佳化金融生態改革試驗。圍繞建設東北區域金融中心,突出產業金融特點,大力推進為實體經濟發展服務的金融產業。完善最佳化金融生態的規劃體系、政策措施、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瀋陽金融街股權投資示範基地建設,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東北金融信息中心,組建瀋陽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支持盛京銀行打造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支持誠浩證券等金融總部機構引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戰略投資者。促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併購基金設立的便利化,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支持瀋陽環境資源交易所探索設立大宗商品交易等要素市場,做好設立民營銀行的前期準備工作。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以“金廊”為載體,以瀋陽金融商貿開發區最佳化金融生態改革試驗核心區以及瀋陽金融街、北站北等金融集聚區為支撐,加速金融機構集聚,提升金融集聚區能級,加快瀋北金融後援基地建設。
(十一)深化財稅價格體制改革。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現代財政體制,不斷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稅收征管體制,擴大“營改增”試點範圍。建立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水價、電價和燃氣價格改革。
(十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編制《瀋陽市關於引進社會資本加強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的實施意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經營性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建立規範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
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十三)創新對外開放先導區體制機制。創新瀋陽綜合保稅區管理模式,完善其向自由貿易區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組織架構,促進其投資貿易便利化。學習借鑑上海自由貿易區經驗,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政策,大力引進民營經濟、海外投資和金融機構。創新各類開發區和高新區體制機制,強化軟、硬環境建設,打造投資窪地,促進商務貿易便利化。
(十四)鼓勵企業“引進來”和“走出去”。制定出台鼓勵企業“引進來”的政策辦法,支持國內外大企業(集團)在我市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研發中心。制定出台鼓勵企業“走出去”的政策辦法,支持沈鼓集團併購國內外工程成套設計院或研發機構、北方重工實施海外併購。積極推進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由核准制向核准和備案制轉變。建立外貿出口激勵機制,依託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專業型示範基地和遼寧省外貿出口基地,加快推進我市對外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探索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和檢驗監管模式,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推進渾南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爭創全國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十五)完善推進瀋陽經濟區一體化體制機制。以瀋撫連線帶建設為突破口,創新區域合作體制機制,逐步打破行政壁壘,加快推進瀋陽經濟區一體化。貫徹執行《瀋陽經濟區工商登記管理一體化工作機制》,加快培育共同市場,營造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
加快推進統籌城鄉區域改革
(十六)健全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編制實施《瀋陽市推進城鎮化發展實施規劃》,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編制《瀋陽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發展規劃(2014-2017)》,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現代農村流通體系,推進“新網工程”,促進城鄉市場有效銜接,加大金融、人才、技術等要素市場建設,建成一批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要素市場。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探索開展區域間中國小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試點。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深入開展普惠制就業培訓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培訓,不斷提高農民工就業能力。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提高城鄉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和助學、養老等專項補助標準。建立鄉村環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引導非農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建制鎮轉移的相關政策。
(十七)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全面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啟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探索開展城鎮建設用地數量增減與農村人口進城數量掛鈎試點。探索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研究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交易工作。穩妥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騰退機制。依託重點區域,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新機制。
(十八)建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發揮于洪區、瀋北新區、蘇家屯區、法庫縣等改革試驗區的示範作用,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制定促進現代都市農業和生態友好型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步伐。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大力培育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健全扶持家庭農場的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積極開發農業特色旅遊資源,加快推進與生態環境、民族風情、民俗文化的融合發展。
加快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十九)積極穩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按照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整合相同、相似或交叉的職責,做好與國家和省機構改革的銜接。積極穩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做好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等部門的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進一步規範各類開發區管理機構設定。
(二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重大公共決策民眾參與制度。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依法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依法全面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十一)轉變政府職能。大力實施簡政放權,全面向市場放權、向社會組織放權、向下級政府放權。最大限度削減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不得增加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凡按照上級規定增加的市級審批事項要嚴格批准程式。清理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企業負擔。進一步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改進績效考核制度,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考評機制和績效管理體系,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政府性債務、安全生產等指標權重。加強市、區縣(市)、鄉(鎮)三級服務體系建設,創新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國家、省的統一部署,加強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構、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充實人員。要依據本工作要點及其責任分工,結合實際,編制具體的實施方案。
市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協調辦公室負責本工作要點實施的統籌管理、檢查調度、績效考核,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一併按本工作要點實施、考核。市、區縣(市)兩級財政要安排必要的經費,專項用於支持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專題研究、規劃、評估與組織實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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